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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产发条例通过 投资奖励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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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21日电)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今天审查通过“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对中小企业放宽投资奖励条件。台北市政府产发局长陈雄文表示,只要投资案具特色,都可申请奖励,无门槛限制。

北市府民国93年实施“台北市奖励民间投资自治条例”后,提供投资人融资利息、劳工职训、地价税、房屋税及使用市有房地优惠等奖励补贴。

不过许多议员表示,北市奖励民间投资条例实施至今,常有投资人反映申请门槛偏高、申请期限过短及奖励额度偏低等问题,还规定资本额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者,才能申请。

陈雄文指出,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审查通过后,对于在台北投资的中小企业,除维持融资利息、劳工职训、地价税、房屋税及使用市有房地优惠等奖励补贴项目外,只要投资案具有创意、特色或发展潜力,都可申请奖励,“完全不需要投资门槛”。申请期限也由6个月延长为1年。

他表示,劳工职业训练费用由原来最高补贴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为鼓励产业创新研发,北市府也拟提供最高300万元的研发计划费用,补助从事技术开发或创新服务研发者。

市议会通过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后,将取代原有的“台北市奖励民间投资自治条例”。北市府希望扩大辅导中小企业,协助传统产业升级转型,鼓励企业入主投资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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