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申诉专员批社署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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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批评社会福利署,在审批伤残津贴及处理上诉个案时,工作漫不经心、不负责任、态度被动、僵化等,建议社署全面检讨伤残津贴计划,并且定期查核个案。社署表示接受建议,会成立跨部门小组跟进。

申诉专员公署在2007年接获的一宗投诉个案指,事主失去左手功能,14年内5次申请伤残津贴均获批准,但至第六次申请却不成功。其后医生再重新评估,指事主完全失明及左手被辗碎,便得到永久伤残津贴。然而事实上,社署职员知道申请人并非失明,但仍接纳有关评估结果,没有要求医生澄清及跟进。

缺乏一套一致评估措施

公署认为社署缺乏一套一致评估措施,亦没有要求医生澄清,有需要检讨。而社署的上诉委员会驳回申请时,往往没有向被驳回的申请人具体解释原因,申诉专员批评此举是剥夺申请人的知情权。另外,医院管理局两年多以来,已经多次敦促社署,检讨申请准则,以及相关的医疗评估表格,但社署并没有跟进。

社署表示,伤残津贴的审批工作是按既定的机制进行,公营医院/诊所的医生与社署互相合作,各司其职;医生按照医疗评估表格内的标准来作出医疗方面的专业评估,而社署职员则负责非医疗方面的评估。社署职员如对医疗评估表格内的资料存疑,或医疗评估表格的资料出现明显自相矛盾和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便会要求医生加以澄清,确保评估的准确性。

设跨部门小组检讨细节

社署又表示,该署会就申诉专员伤残津贴计划所提出的建议,将联同劳工及福利局、医管局及卫生署,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全面检讨计划的执行细节,预计检讨可在6至9个月内完成。

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回应申诉专员公署批评审批伤残津贴制度时指出,社署员工对医生评估申请人的决定,从没有过问,亦没有知识及角色去质疑医生的专业评估。分会又认为,如发现评估有矛盾或前后不一致,除非情况非常明显,否则要求社署员工挑战医生的决定,并不合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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