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间电台被告不满裁决续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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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等人被控参与非法广播案,14日被裁定非法广播罪名成立,被判罚款每人一千元。司徒华等人表示会提出上诉继续公民抗命。

30多名支持者一早在法院门外声援,并高喊口号,“坚持公民抗命 开放大气电波”

东区裁判法院裁定民间电台非法广播罪名成立,电台负责人和七位嘉宾,包括支联会主席司徒华和刘慧卿、梁国雄等六名立法会议员,各被判罚款三千元和一千。司徒华表示,会提出上诉和不交罚款,“今日法官判处我罚款一千元,他们说罚款越来越低,这反映出法官的内心是同情我们的,是对这个恶法心存不满的,我希望审下去,法官在不能不执行他的职务底下,最后罚款零元。”他并对法官表示感谢。

刘慧卿议员呼吁港院必须彰显公义,保护市民的基本权利,“和内地不同我们希望还有司法独立,同时有独立的法律界,但是我们要做的就是挑战恶法,去修改恶法,令到法律上面香港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我刘慧卿和我们的盟友会继续用公民抗命的方法去挑战不公义的东西。”

民间电台负责人曾健成表示民间电台案件已经持续二年多,他相信唯有上诉至终审庭或是修改法例才能终止诉讼,“但是民间电台同仁会继续前呼后继、锲而不舍的公民抗命,直到特区政府开放大气电波,这是我们创立民间电台的要求。”

总裁判官唐文表示,今次是控方首次引用有关条例提出检控,各被告并非为个人利益而干犯罪行,只是政治表态行为,也无证据显示参与广播期间干扰到公用及民用频道,同时在审讯过程中态度合作。电台负责人曾健成及参与广播的七名嘉宾各被罚一千元。民间电台及曾健成因无牌设置电讯设备,罚款三千元。

司徒华和六名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李永达、李卓人、刘慧卿、梁国雄及陈伟业,去年四月在旺角行人专用区,出席民间电台节目其后被控非法广播,案件由开审以来曾经9次押后。


左起:刘慧卿、司徒华、张文光(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声援人士高喊口号支持司徒华等人。(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民间电台台长曾健成(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大批传媒在场采访(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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