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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吃麵包難忍受 扁聲請家屬提供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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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扁家相關案件,前總統陳水扁上午一開庭就由委任律師石宜琳,提出出庭時能夠由家屬提供飲食。審判長蔡守訓表示,合議庭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竹科龍潭購地案,今天繼續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

石宜琳一開庭就表示,因為昨天開庭陳水扁太晚回到台北看守所,已經過了晚餐時間只能吃麵包,加上中午也吃麵包,導致陳水扁胃酸過多,希望合議庭能夠准許由家屬自備飲食給陳水扁。

蔡守訓表示,合議庭將依規定辦理,他也相信陳水扁不希望自己與一般被告有不同的待遇。陳水扁表示,他不是要與一般被告不同,而是因為本案常常會連續開庭,不是很久才開一次庭或是只開上午或是下午,如果只需要忍一天,他絕對可以忍受,他昨天連續吃4個麵包,今天中午還要吃麵包,他沒有辦法忍受,並非要與其他被告不同。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表示,本案準備程序與後續審理,未來是不是要拖到下班後,的確值得思考,希望律師在未來發言時能夠儘量節制,以改變現在訴訟時間過長的狀況。

在飲食部分,林勤綱表示,他建議律師向法警室申請依行政體系報請書記處,擬具相關意見徵詢合議庭意見即可。蔡守訓表示,他將會請法警室注意。

此外,石宜琳開庭前也表示,今天將向法院聲請傳喚31名證人,其中包括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等人,但是不包括前第一夫人吳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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