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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教審會被拒 南縣教師會擬提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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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縣16日電)台南縣政府今天下午召開98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由於縣府拒絕台南縣教師會推派的代表,而自行遴選兩名教師,教師會認為縣府此舉是掩耳盜鈴,將提出訴願。

台南縣教師會理事長廖學正表示,依教育基本法第10條規定,台南縣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委員應有台南縣教師會的代表,教師會在召開第4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後,決議推派理事長廖學正及常務理事尤榮輝為代表。

他說,教師會於2月25日就行文縣府告知推派的人選,但縣府於3月12日回函指出,教審會聘請縣教師會代表是縣府的行政裁量權,非由教師會推派,縣府考量後已聘請永康國中教師郭美珠與麻豆國小教師梅鳳美擔任98年度委員。

廖學正與尤榮輝今天欲進入會場開會時,被教育處長王崑源請了出來。

廖學正表示,教審會是為建立重大教育政策、教育改革方向、教育制度革新等事務的審議、諮詢、評鑑機制而召開,但組成台南縣教審會的「各界代表」沒有主體性,不能傾聽基層的聲音,已淪為「橡皮圖章」功能。

他說,台南縣96年度未執行的教育經費高達新台幣14.96億元,執行率居全國各縣市之末,教師會有很多建議要透過教審會向縣府表達,但縣府似乎只願意聽到「想聽的聲音」,有掩耳盜鈴之嫌。

主持會議的副縣長顏純左在會前向廖學正表示,縣府依法行政沒有問題,但法令中有關縣教師會代表推派方式確實有模糊地帶,縣教師會若有異議,可依規定提出訴願。廖學正也決定將向台南縣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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