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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太快?證交所三大法人已有陸資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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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6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近來澄清陸資QDII還不能投資台股,不過,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的公開揭露資訊,5月起三大法人除了「投信」、「自營商」外,還包括「陸資及外資」。

QDII就是中國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金管會日前公布「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本周正式實施,但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在還沒簽訂金融監理備忘錄 (MOU)前,QDII不能買賣台股,但可投資台灣公債、定期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

證交所表示,在台灣法令已開放下,主管機關應揭露陸資交易資訊,但陸資還不能實際進場,現在就揭露相關資訊確實有點「太早」。

至於為何要將「陸資」與「外資」合計?證交所則指出,當初揭露三大法人買賣超資訊,是為了投資單一公司的上限總額管制,因此陸資與外資合併額度計算並無不妥,加上陸資投資台股金額有限,若將陸資獨立統計,恐容易遭外界鎖定單一QDII進出狀況。

根據金管會規定,QDII投資台股,主要是財務性投資,對於單一上市櫃公司投資上限為10%,且只准買賣股票,不准進入上市櫃公司董事會或影響經營決策。

雖然金管會對來台投資的陸資只有個別管制,不設總量管制,但天然氣、運輸、航空、海運、電信等尚未完全開放的產業,法令另外設有投資比率限制,未來陸資與外資將共用這些產業的投資「配額」,政府如允許外資投資運輸業上限為50%,一旦外資合計投資了30%,陸資投資空間只剩下20%,金融業則要另定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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