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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故障糾紛 台消基會籲建維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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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台灣消基會10日公布近2年國人在購買3C用品、家電產品及機車等相關產品遇到送修退貨時鬧糾紛,3C用品糾紛尤為嚴重,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前應先看清楚購買契約,行政院消保會更應整合主管機關建立完整維修換貨制度。

消基會分析2年來,在211件向消基會申訴的「送修糾紛」裡,3C用品就占了79%,家電占了11%。其中有消費者反覆送修了十幾次,還修不好。消基會委員林宗男說,廠商應該對產品負起品質控管的責任,而不是將成本轉移到消費者身上。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最常遇到的狀況,就是送修後仍頻頻出現問題,甚至有4成的廠商保固期內還要消費者付費,才肯檢測或維修。而現行的法律雖然要求業者必須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卻未明訂送修不好是否可以換新。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也建議,如果消費者購買產品方式為電視購物、網購、郵購、訪問買賣等無法直接檢視商品者,可在7天內無條件退款,但應注意廠商提供的「鑑賞期限」是否包含商品運送的時間;另外如果東西送修修不好,可依照民法要求業者更換新品、退款或減少價款,至於保固期限內是否需額外支付修理費,得再購買前注意契約內容,保固期限並不等於免費維修、零件免費,消費者付款前要檢視清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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