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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化解簽證費認知差距 避免潛在外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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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30日電)在台美雙方認知差距之下,台灣民眾每年付出超過新台幣5億元的赴美簽證費,美國在台協會出面釐清,化解了潛在爭端,但徹底解決方案還是台灣儘速納入美國免簽證計畫(VWP)。

翻閱外交部法律文件,赫然發現台美間曾約定相互免除非移民簽證費,外交部曾向美方交涉,但從未充分溝通,誤會一拖30年,美國在台協會(AIT)今天具體說明,終於化解了雙方因對條文解讀不同而產生的認知差距。

AIT收取台灣民眾赴美免簽證申請手續費,據保守估計,10多年來超過新台幣50億元,但這筆費用長期被外交部認為是違反雙邊協議,只是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費用,雙方領務官員因此埋下心結。

外交檔案記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方大使館曾互換節略,在1956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中美護照簽證互惠辦法」中明定,中、美發給對方人民的非移民簽證費是「免費」。事實上,從1956年至1979年中美斷交為止,兩國人民往來申辦非移民簽證,的確不須繳納任何相關費用。

資深外交官說,中美剛斷交時,台灣民眾赴美想要申請包括觀光、學生、商務、媒體及宗教等非移民簽證,是由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處理及核發簽證,當時美方會收取一筆新台幣250元的「電報費(Cable Fee)」。

但這筆電報費並未隨AIT正式在台北辦理核發簽證作業務而被取消,相反的,電報費從1980年收到1994年,數額還逐年增長且超過新台幣1,000元。為此,領務官員在1990年代初期提出報告,建議外交部應向美方爭取免除不合理的電報費,結果時任外交部次長蔣孝嚴批示,考量台美關係重要性,不與美方計較。當時估算,台灣民眾10年付出的電報費已近新台幣1億元。

現在看來,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外交部會做出這種決定其實不難理解。一來是手續費累積金額與台美實質經貿關係相較,實是小巫見大巫;二來是兩岸軍事對峙,台灣安全有求於美國,就算台灣可以拿出歷史文件要求免除電報費,台灣也不想找美國老大哥麻煩。

不過,美方1995年完成立法,開始向世界各國收取「簽證申請手續費」,費率從並100美元漲價至目前的131美元,單以去年為例,AIT共核發16萬7,559件非移民簽證,總額2,195萬美元、新台幣7億2千多萬元。驚人的簽證費用當然引起台灣官方及民眾的關切。   

AIT解釋,1956年台美約定互免的是「非移民簽證的簽發費」,這個部分美國仍持續履約,但AIT現在向台灣收取的「簽證申請手續費」是依據國會在1994年至1995年會計年度通過的外交關係修正案,全球一體適用,並非對台灣另立名目無理收費。

對於AIT似乎依法有據的說法,外交部高層勉予接受,認為至少化解歧見,避免可能引起的外交風暴。

但簽證簽發費和申請手續費到底有什麼不同?雖然美方引用雙邊協議及美國立法據理力爭,但總免不了給予台灣民眾美方運用各種方法,收取巨額簽證費的印象。

在當前情勢下,與其爭論台灣赴美簽證究竟該不該免費,不如台灣儘速納入美國的VWP,所有問題迎刃而解。現階段政府應集合跨部會力量,儘速達成參加VWP的多項法律與技術條件,特別是親辦護照及建置區域移動警示系統(Regional Movement Alert System, RMAS),才能省下1年超過新台幣5億元的美簽申請手續費,為民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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