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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機農產品未依法行政 台監院糾正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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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9日電)農委會日前宣示,8月1日起全面查處有機農產品,不過,監察委員程仁宏等人今天指出,農委會早該依法行政、積極管理有機農產品,農委會有諸多違失,監察院下午通過糾正案。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委程仁宏、劉玉山、楊美鈴等人提案、糾正農委會。

程仁宏說,「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在民國96年1月29日公布施行,有機農產品驗證被強制納入管理,該法給予業者2年緩衝期,從今年2月1日起,農委會應該積極查處有機農產品,但農委會並未依法行政,反而再給業者6個月的緩衝期,放寬至今年8月1日才要查處。

程仁宏質疑,農委會的作為,「到底是以業者的利益為考量?還是以民眾權益為考量?」楊美鈴說,有機與非有機農產品,價格「差很大」,行政機關理應兼顧消費者及業者權益,法令給予2年的緩衝期,已經是站在業者的立場上設計,為何屆期後,農委會又法外施恩追加半年的緩衝期?

楊美鈴進一步指出,「緩衝期不等於法律的空窗期」,但這期間沒看到農委會應有的準備程序及作為,沒有抽驗市場有機產品販賣情況,以致於有機與非有機產品混雜。

程仁宏也說,原本對有機農產品農藥檢驗結果,都會公布在農委會網站,但97年一整年,農委會網站竟不公布,改由驗證機構公布,讓消費者無從知悉。另外,他也發現,自96年以來,只有2件檢舉假有機案件,原因是「主管機關只發給檢舉的民眾獎牌一個」,誘因、宣傳都不足。

程仁宏認為,農委會日前大動作宣示8月1日要全面查處有機農產品,這是因為監察院介入調查,農委會才開始有作為,但不管如何,這已經是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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