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部长年薪最高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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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讯】一个局长级官员现时月薪逾十八万元,但明年中开始引入政府的部长级官员,薪酬将远远高于现时的局长,一般预料年薪应介于四百万至六百万元之间,作为补偿他们可能随时要为政策失误负责下台的代价。 

据苹果日报报导,特区政府稍后将聘请顾问公司,研究具体加幅,把部长薪酬与市场价格挂钩。

董建华在去年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承诺,将会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员问责制度。经过接近半年,董近期终于就这个课题召集了高层会议,与会者包括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财政司司长曾荫权、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以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

王永平赴澳纽取经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和副政制事务局局长麦清雄,更随即获指派于上周六赴澳洲、新西兰,就新的高官问责制度取经。而王永平与孙明扬近日亦私下向部分高官探口风,了解同僚意向。

六位局长级官员普遍认同日后的部长应较现时局长高薪。最少两位局长级官员均认为,部长的薪酬应较现时的局长高两倍,即月薪五十四万元,年薪接近六百万元,因为日后的部长将失去工作稳定性,例如随时要为政策失误负责下台,行政长官交替时更肯定被摒出局。有局长则建议高薪一倍,即月薪逾三十六万元,年薪逾四百万元。

不过,亦有局长提出,制订部长薪俸前要先考虑几个问题:
(一)是否要一如新加坡政府与私人机构竞争人才?政府与商业机构需要的人才是否相同?若答案属肯定,薪酬可能要高一点,否则就未必要太高薪;
(二)西方国家的部长薪酬普遍不高,一般说法是部长离开政府后才开始赚钱,而政府对他们出任新职甚少规限。因此,部长的薪酬高低,亦应考虑其日后将要受到的规限大小。

中大香港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刘兆佳认同,部长制应较高薪,但难与私人机构看齐。他说:“和黄霍建宁年薪两亿几,无法看齐。但部长系局长上司,薪水应高一,五百万应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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