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抚养权 华裔夫妻绑架子女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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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11月8日,安省刑事法院判处了一对绑架子女的多伦多华裔老夫少妻。该夫妇在探望被天主教儿童保护协会接管保护的一对儿女时,试图带孩子离开加拿大,被警方控为绑架罪。

袁鸿坤(Hungkwan Yuen,音译))和张安娜(Ana Cheong,音译)被判22个月加22天的刑期(Conditional Sentence),第一年可在家里服刑。他们不得接触儿童。两人都需做社区服务,每人还须赔偿受害者100元。

法官考虑到他们之前无犯罪记录,都表示后悔,孩子没有受伤,没有用暴力手段,因此从轻判刑。

安省刑事法院亚裔法官Shaun Nakatsuru说:这对夫妇曾绑架3个孩子。“这是严重的,也是经过周密计划的。他们将永远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会知道孩子由什么人领养。”他们两人都爱孩子,但家里环境恶劣、肮脏,孩子无法健康成长。孩子将被人领养。

法官称,9月7日,法院已判处,袁鸿坤,张安娜的2项绑架罪成立;两人未按规定把2个孩子送回儿童保护协会,违反了规定(Custody Order)。

袁鸿坤的律师(Amedeo DiCarlo)表示,张安娜知道自己做错了,感到后悔,以后不会再犯。她一直被关押在家(House Arrest)至今。

袁鸿坤的华裔律师(Wai Ming Wong)说:这对夫妻经历了孩子流产、失去子女监护权,精神上受到打击。他们两人相依为命,希望法官从轻判刑。夫妻希望回香港。” 法官拒绝夫妻申请回香港的要求,命令他们必须呆在安省。

多伦多警方称,该夫妇两名子女在案发时和领养家庭住在一起。领养手续已经办妥,到时父母不能再探望子女。孩子失踪前,法庭判这对夫妇每周一、三、五,都可在监视下看望子女,每周六的两小时不受监视。

每次父母探访两名子女时,领养家庭都将孩子送往儿童协会,父母到儿童协会来看孩子,这样父母就不知道领养家庭的住址。

这对夫妻来自香港,袁鸿坤75岁,张安娜34岁。周一在法庭出现的张安娜留长发,戴眼镜和耳环,穿灰色外衣。袁的头发已半白,不刮胡子,穿红色外衣。两人于2003年结婚,育有3个孩子。

据悉,他们住在靠近Finch东街夹Neilson路,屋内只有一个睡房,大人睡在床上,孩子就睡在地板上的床垫上,连床单都没有。不久前母亲生第四胎,女婴晚上睡在手推车上,婴儿的监护权也被剥夺。

按惯例,如果孩子在家里有危险,安省司法厅将决定孩子将由谁来领养,通常会优先考虑该家庭的亲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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