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地监局加强规管收购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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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讯】(大纪元香港记者站报道)香港政府于今年4月1日开始将旧楼强拍门槛由九成业主同意降低至八成,旧楼收购会越来越多。地产代理监管局发出新的执业通告,加强规管代理收购旧楼的操守,条例今天起正式生效。但有民间关注组指新指引欠缺法律效力,担心难以规管层出不穷的旧楼收购手法。

新指引包括经纪必须确保向卖方提供最新及准确资料;不可用任何方式滋扰业主;须得到卖方及业主立案法团书面许可,才可在楼宇内张贴收购楼宇的通告或横额;只有持牌经纪才可进行游说活动等。地监局下半年将加强巡查,如发现有经纪违规,会采取纪律处份。

代理需清楚交代身份

现时代理向旧楼业主提出收购时,经常会讲出其它单位的收购价和其它业主的立场,以游说业主卖楼。新通告要求代理提出的资料必须要最新和准确,例如其它单位的收购价及收购的单位数目等。如果未经业主书面许可,代理不可以在大厦范围挂横额或海报,以免业主被误导。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吕杏茜表示,持牌人必须尊重大厦所有业主的意愿,不能随便张贴模糊有误导成分资料,悬挂这类横额,如要在收购的大厦外悬挂横额或张贴通告,必须得到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同意。

新指引又要求地产代理进行收购时,要清楚向业主交代其身份是代表买方、卖方还是同时代表双方,并且要全面披露收购过程中所得的金钱和利益。另外,代理应该建议年老业主在家人陪同下进行议价。

不能以任何方式滋扰业主

发展商过去在收购旧楼过程中,业主经常投诉受到种种骚扰,例如在深夜不断致电业主等,目的就是要业主接受售楼条件。新指引则要求不能够用任何方式逼业主售楼。

而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时,亦必须由买方先行签署,并且确保填上所有资料,包括楼价及成交日期等,之后才交由业主签署。

地监局主席陈韵云说,由去年至今,共接获2宗有关收购旧楼重建的投诉,认为情况不算严重,但观察发现一些代理手法不理想,因此决定加强规范,将工作纳入正轨。地监局建议市民,遇到怀疑违规的收购行为,可以向他们投诉。如果涉及刑事成分,业主应尽快报警求助。

对于地监局规管地产代理参与收购旧楼,有业界认为做法合理,可保障收购旧楼时有清晰指引。但有旧楼业主表示,有发展商在收楼过程中,使用各种手段滋扰业主,例如:放蛇、放老鼠、截水截电、电话骚扰及跟踪等,担忧新的指引难以发挥效力保障业主。

民团:手段层出不穷难规管

重建关注组成员吴应强指出,新指引并没有法律效力,发展商在收购旧楼过程中,使用手段层出不穷,担心指引难以发挥效力,保障业主权益。

他说,发展商通常以一间或多间空壳公司的名义,收购旧楼业权至八成,过程中不会清楚交代背后的利益,即使有代表不同发展商的空壳公司,但最终肯定是互相拿着数。

新指引规定发展商在物业楼宇悬挂横额,必须得业主及法团同意,但吴应强指出,有时连立案法团都认为反正楼宇要出售,就不加理会。而发展商方面,即使已收购到八、九成,都仍希望顺利收购剩余业权,所以不断营造气氛,逼业主就范。

收购业权必须是持牌物业代理,但吴应强说,很多业主根本就不会留意,他建议物业代理应该主动交代身份。

对于新指引称会防止业主签署漏空买卖条约,他认为根本就做不到,因为买卖旧楼时,很多会有一个表面价,一个津贴价,业主只是签署表面协议,真实的买卖价难以交待,而且很多业主必须和发展商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公开。

吴应强表示,新指引只是地监局知道问题重重,仿效当局的“九招十二式”出招做样而已。旧楼收购过程问题丛生,一言难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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