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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照眼 严重可致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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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8日电)台湾青年在澳洲用雷射照射警察眼睛,遭到逮捕并获缓刑。三军总医院医师指出,市面雷射器材管理不彰,雷射照眼会造成视网膜损伤到失明等不同程度伤害,台湾有类似案例。

中央社报导,27岁台湾青年张育维(Yu-wei Chang),去年底于雪梨跨年时,以雷射笔数次指向空中巡逻的执勤警察,导致受害警察短暂视力丧失,张男当场被捕,北雪梨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张男认罪并获缓刑。

三军总医院眼科部主任吕大文研判,张男应该是使用长距离指向性的雷射笔,功率可能不低,才会从地面照到空中,仍能造成警察暂时视力丧失。

吕大文说,低功率雷射的能量低,照眼,眼睛视网膜像被“曝光过度”,会产生暂时的视网膜黄斑部损伤,一般来说,两周内应该可以恢复;但如果是高功率雷射照射,会直接在视网膜烧出洞来,留下永久的视野缺损,甚至失明。

吕大文指出,大约1年多前,有个外籍人士来台攻读博士因从事雷射激发原子的试验,眼睛不慎被折射的高功率雷射照到,就此失明;此外,还有工人使用雷射切割,被反弹的雷射照到眼睛,视网膜烧破一个洞,也有医美诊所护士未戴护目镜,被射偏的雷射照瞎。

他指出,雷射器材依功率而分级,家用的雷射笔、上班族用的简报笔不足以伤眼,可是市面很容易取得高功率,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雷射器材,一不小心就会造成视力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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