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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会推翻彭博否决 带薪病假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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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天成纽约报导)在曼哈顿打工的马利克‧格姆达(Malik Gomdah) 是一位来自加纳的移民,拥有学士学位,在曼哈顿一家鞋店任职已有十年。他从来没有获得过一天带薪病假。他说:“作为一个零售业工作者,我曾带病工作,因为我不想失去工作。如果我没去上班,我就等于把家人处于危险之中。”

格姆达在6月26日(星期三)的一场支持维护工人权益的法案的集会上如此说。

这项法案叫做“纽约市带薪病假法案”(New York City Earned Sick Time Act)。今年5月8日市议会投票以45:3的压倒优势通过了提案,但被市长彭博否决。6月26日晚上,市议会再次投票推翻了彭博对法案的否决。这可说是纽约市议会历史上的第一次。

这项法案的最初版本在2009年就已经提出,原始版本的要求是所有雇佣员工超过五人以上的企业每年都要为雇员提供带薪病假。这个标准将让纽约市的劳动法和三藩市、西雅图等自由派城市看齐。不过市长彭博和市议会议长柯奎英反对这一提案,理由是说在纽约当下脆弱的经济环境中小企业会受到伤害。

柯奎英曾试图阻止对该提案进行投票,但在劳工组织的强大压力下做了妥协。

目前提案的修改版本要求雇员超过20人的企业从2014年4月1日起给雇员每年提供40小时的带薪时间休病假或照顾生病的家人;而雇员在15人以上的企业需在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带薪假期法案;更小规模的公司将需要提供无薪病假。而任何公司都不得因为雇员请病假而将其解雇。

对于带薪病假的法案,纽约市议员顾雅明表示,他在这个法案上投了弃权票,因为他认为两方面都应该要考虑到。这个法案的出发点很好,为劳工考虑到如果生病也不用有太大的压力,但是同时也应该从商家的角度来考虑, 小商家是纽约市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有些商店规模很小,本来经营收入就不好,还要为请假的员工付一天80块的工钱,就很难维持经营。应该由雇佣双方自己协商相关的合约,老板对员工好、福利好,员工就会好好工作,对员工不好,员工就另谋他就,所以应该由市场来定,不能够用法律一刀切。

法拉盛华人(工商)促进会(简称华商会)总干事杜彼得认为,这个法案的通过,对于劳工来说,固然是一个好事,但是客观上讲,对于小商家来说,势必会带来重大影响,这个影响的直接后果就是就业岗位的不保。很不希望看到日后很多小商家为了维持经营而开始裁员的情况的出现,也不希望看到商家因为压力,而紧缩就业岗位的创建。

杜彼得说,在另一个方面,“我要郑重地说,美国在‘信资’(资本主义)和‘信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已经在往‘信社’上偏离,这和美国的基本国策已经相悖,作为在美华人来说,我真的不太愿意看到政府在这些方面有太多‘激情’的做法,所以我对这个法案持保留态度。”

法拉盛美食餐饮协会会长庄振辉也认为,对于劳工来说,也为他们高兴,对于商家来说,他也表示忧心。他说,现在生意不好做,利润薄弱,一个员工请一天带薪假,30个员工就是一个月,一年下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果再遇上不诚信的员工,为了请假白拿钱而请假的话,小生意的老板真的是吃不消。

华人家长会会长朱宝玲也认为,带薪病假应该由雇佣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来协商合同,商家规模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责任编辑: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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