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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版不动产说明书10月上路 所有凶宅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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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买屋最担心买到凶宅、建物有瑕疵、地质不稳等问题,为了让消费者可以获得详细的不动产物件资讯,新版“不动产说明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10月起正式上路,未来售屋必须在不动产说明书上详细记载建物周边半径300公尺范围内的嫌恶设施、一般设施、工业住宅等,遭列管的山坡地住宅社区及凶宅也必须记载。未按规定登录业者将依《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罚3万到15万元。

内政部政务次长陈纯敬表示,本次新修订的应记载事项,分别就土地、成屋及预售屋等3面向进行强化,在建物目前管理与使用情况,增列目前做住宅使用的建物是否位属工业区、有无奖励容积的开放空间提供公共使用情形等。

在其他重要交易事项,陈纯敬说明,增列周边半径300公尺范围内的重要环境设施及外界关切的建物专有部分于产权持有期间是否曾发生凶杀、自杀、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

针对成屋部分并未要求记载水灾淹水救助纪录,地政司不动产交易科科长陈启明回应,预售屋多为新兴基地,都市建设部分较不完整,因此在预售屋方面,有要求5年内基地周边半径300公尺范围内有无申请水灾淹水救助纪录等。◇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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