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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不动产说明书10月上路 凶宅淹水必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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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不动产交易往往是纠纷频繁,内政部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修正“不动产说明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于10月1日正式上路,届时凶宅、工业住宅、夹层屋、土地使用管制等,甚至连周遭300公尺是否淹水纪录等都将列入记载事项。

根据内政部发布的不动产说明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规定,主要分为土地(素地)、成屋及预售屋等3类。土地(素地)部分,需揭露土地使用开发限制情形,例如:土地是否位属山坡地、是否属公告禁止开发或污染管制地区;成屋部分,经纪人需进行凶宅调查并载明结果,包括产权持有期间是否发生凶杀、自杀或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等的调查,另建物目前使用管制情况,包括是否为工业住宅、是否夹层屋,甚至周遭300公尺范围重要与嫌恶设施都应详实记载;预售屋部分,需载明基地毗邻建案有无影响日照权及周遭是否有无淹水纪录等。

地政处表示,依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中介业者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以不动产说明书向买方解说,并在买卖双方签订契约书时,将不动产说明书交付双方,不动产说明书就视为契约书的一部分。地政处提醒民众,不论是签订买卖或租赁契约,应详实审阅不动产说明书,确保自身权益。

对于新版不动产说明书增列事项,民众如有使用需要可至嘉义市政府地政处-地政作业-文件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eland.chiayi.gov.tw/FileDownloadListC703.aspx?Pindex=2&http://eland.chiayi.gov.tw/FileDownloadListC703.aspx?Pindex=2&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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