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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旅行社欺诈案结案 检方喊停

此前未报备地检的受害人 检方不再受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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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上周,最佳旅行社老板郑薇薇安(Vivian Cheng,音译)在曼哈顿刑事法庭认罪,到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申报起诉郑薇薇安的350名受害者有望在半年后获得经济赔偿。至此,纷扰了半年的最佳旅行社机票欺诈案落下帷幕。令人唏嘘的是,在检察官办公室收集证据阶段,没有上报案情的民众,现在也错失了索赔良机。

受害者补报案 检方喊停

法庭审理结果揭晓后,一些未曾在地检办公室申报的受害者才如梦初醒般,急寻出路。在联成公所未找到解决方案,就到中华公所。

昨天(1月12日),中华公所二楼办公室内,继续有最佳旅行社的受害者陆续登门,补递交材料,希望还有机会获得赔偿,但他们的材料已经不获接纳。中华公所秘书陈炎铭说,当天早上接到检察官办公室通知,明确指出此案就此结案,不再受理。

新移民对非牟利机构存误解

错失了索赔良机,一些受害者很不满。昨日在中华公所,两名受害人称“根本就不知道检察官要我们登记,不知道消息”;上周五在联成公所,有一名姓丘的受害人称他登记之后就“在家等消息”,见到媒体报导案结,匆忙向检察官办公室查核,才发现自己的名字不在地检的名单上,于是到联成公所“问责”,公所内几乎所有义工都挨他骂,火药味十足。

丘先生以为在联成公所登记后,检察官办公室就会自动知道,但是事与愿违,令他“火大”。赵文笙顾问解释,他已经将受害人资料交给纽约州检察总长办公室,“只要告旅行社老板诈骗,刑事起诉她,就做了我们的部分,我们一向不负责追钱”。

赵文笙说,他一直以为“追讨损失的想法,不现实。因为我们查到她银行户头,没有钱。”赵文笙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将郑薇薇安绳之以法,“没有人想得到,法官出招:要么坐牢、要么赔钱。法官厉害。”
丘先生依旧不依不饶,情绪激动的说,“机票成废纸,我交的1,600元钱,就这样打水漂了?如果在大陆,你们都要下岗!”他说,按照大陆官场的问责制度,类似情况官员要么引咎辞职、要么责令辞职。他显然把联成公所当做官方机构了。赵文笙急忙辩解,联成公所只是非牟利组织,公所的人也都是义工,自己付出时间和体力,为社会做无偿服务,人力有限,“不可能一个个通知”600个受害者,“有消息媒体都会报导”。

一直关注该案的黎保利律师楼代表吴圣洋说,350名受害人最终有希望争取到赔偿,其他受害者应该吸取教训,“媒体铺天盖地宣传了这么久,你该知道自己的权利,不能等别人送上门来。非牟利的社团组织,终究是免费的义务服务,甚至可以非常松散的,大陆的新移民习惯于靠某个权威的力量来解决问题,把一些事当成理所当然的,这些观念都需要调适。”

“最佳旅行社”破产案始末

2015年5月10日,华埠“最佳旅行社”突然宣告破产,数百受害人前往联成公所、中华公所、市议员陈倩雯办公室等地投诉,指遭“最佳”诈骗机票款。7月29日,联邦南区破产法庭就“最佳”破产案举行的债权人会议后,黎保利律师楼代表吴圣洋建议受骗的民众,需要抓紧时间,在90天内登记为债权人,媒体公布了郑氏律师的联系方式。

8月24日“最佳”老板郑薇薇安被捕,检方基于最早收录的报案资料,受害人损失金额才4.5万美元,起诉郑石菲D类“三级重窃罪”罪名。据业内人士介绍,若涉案金额达100万美元,等待郑薇薇安的将是“一级重窃罪”,若涉案达50万美元的数额,则是“二级重窃罪”。

检察官亦相信涉案金额远远不止4.5万美元。9月2日,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与负责“最佳旅游”案件的助理检察官于之荷等,参加市警五分局在中华公所举办的警民会议,在会上呼吁所有受害人,于9月4日和11日到其办公室报案,他们将集合人力接待受害人,提供普通话和粤语服务。当时所有的中文媒体都有大幅报导。

从检察官宣布起诉郑薇薇安(2015年8月24日)至郑薇薇安认罪之日 (2016年1月6日),在此期间“最佳”案受害者可以参与维权。没有在地检办“报备”,相当于弃权。遗憾的是,直到法庭出审理结果,在起诉郑薇薇安的名单上,参与诉讼者的比例只占了60%(按早期在社团登记的600名涉案受害者为基数计算)。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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