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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餐厅衣规紧身浓妆 或违女雇员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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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雪多伦多编译报导)许多在餐饮连锁店工作的女性反映,雇主要求她们穿着性感,否则工作难保。专家认为雇主的这种规定或涉性别歧视。
  
据CBC报导,据一些专家称,一些餐饮业对女员工要求的着装规范,包括要求穿高跟鞋,紧身裙和化浓妆,这可能侵犯了女性的人权。
  
CBC市场调查节目调查了一些加拿大顶级连锁饭店着装规范,有很多女员工抱怨称,她们不得不穿着暴露,否则可能被解雇。
  
多伦多Joey饭店的一名怕被裁而要求匿名接受采访的在职员工称,她们工作时的衣着太紧,以至都能看到内裤。她竟被告之如果要避免该问题索性就别穿内裤以免走光。
  
2015年,亚伯特大学开设了一个名为“女权餐饮业数据库卧底项目”(FEDUP)的课程,吸引了数百名来自餐饮业员工和客户的反馈,许多是关于着装规范及抱怨女性员工被不必要地要求性感着装。一名女士称,她常被告之要多暴露些,她当时才17岁,她认为这年龄的女性不应因为少暴露就会惹麻烦。
  
还有一名在多伦多Earls饭店工作了4年的女士接受采访时称,她被告知所穿裙子长度不能超过膝上6寸。她认为长期穿高跟鞋,苛刻的轮班制度导致她现在髋关节疼痛,脚和背部出现问题。她还有一处脚骨出现永久性的变形。

妇女应用法律保护权益

据非营利机构加拿大餐馆协会(Restaurant Canada)的数据显示,有22%的加拿大人说第一份工作是在餐饮业。
  
渥太华大学法学教授路易斯(Joanne St. Lewis)称,虽然女性不喜欢饭店工作,考虑到目前经济状况,这不是换一份工作那么简单的事,她认为CBC调查发现的一些着装规范涉性别歧视。
  
2001年,在温哥华一家饭店工作的莫图(Andrea Mottu),在饭店举行的一个夏威夷主题的活动中,她因不肯穿比基尼给客人提供饮料而遭解雇。她遂向卑诗省人权法庭投诉,法庭裁定饭店的做法是性别歧视,她胜诉并获约 6,000元补偿。
  
根据加拿大的人权法案,雇主不能基于性别歧视个人。安省人权委员会也称,公司不应让员工身着性感或特定性别的服装。◇

责任编辑: 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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