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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拟推可负担住房业主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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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编译报导)一项可负担住房业主(Affordable Housing Ownership)试点项目,在温哥华市已经获得批准。预计,经卑诗省政府修宪后,会付诸实施。

据CBC报导,为了帮助中等收入的家庭在房价烫手的温哥华置业,该市已经批准了一项试点项目,准备以折扣价推出300户住房。

该试点项目,本周三已经获温哥华市议会批准。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表示:“该试点项目将有助于填补(温哥华)房市中工薪家庭(住房)的空白。”他说,温市将继续寻找所有可能,投资并改善当地居民的住房负担能力。

有待省府修宪

依据该试点项目,温市计划与开发商达成交易,获得300个新建住宅单位20%的所有权。然后,以折扣价将这些住宅卖给市民。

不过,温市仍需获得省府批准,修改《温哥华法章》(Vancouver Charter)– 该市的省级法规,试点项目才能付诸实施。预计,整个程序需历时8个月。

潜在买家标准?

300户住宅的潜在买家可能是哪些人呢?一些初步的要求有:

温哥华居民:过去5年一直住在当地,至少买家之一要符合这个条件。

年收入限制:购买工作室(studio)、一房单位的单身/夫妇,无需要抚养的子女,家庭年收入上限67,540元;购买两房或更多房间的单身/夫妇,育有子女,家庭年收入上限96,170元。

其他限制:买家必须自住,不能出租;转售受限制,只能卖给另一个合资格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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