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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社会期待 台立院火速三读《国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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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江禹婵、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近年因台湾单项运动协会的运作产生许多争议,再加上世大运台湾选手表现亮眼,引发各界对台湾体育的改革声浪。为回应社会期待,立法院31日火速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案,明订未来单项体育协会要扩大民众参与为原则、进行透明化改革,且为了破除协会遴选代表不公平的现象,未来也将设立仲裁机制,解决体育纷争。

此次《国体法》修法重点,聚焦在单项体育协会的改革,三读条文规定,单项协会应开放人民参与、财务透明化为原则,并在新法施行日起6个月内,依规定修正章程,并依章程将直辖市、县市体育会所属单项运动委员会或各级学校纳为团体会员,调整团体会员选派的会员代表人数,并召开会员大会改选理、监事。

为回应社会期待,立法院31日火速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案,明订未来单项体育协会要扩大民众参与为原则、进行透明化改革,且为了破除协会遴选代表不公平的现象,未来也将设立仲裁机制,解决体育纷争。(中央社)
为回应社会期待,立法院31日火速三读通过《国民体育法》修正案,明订未来单项体育协会要扩大民众参与为原则、进行透明化改革,且为了破除协会遴选代表不公平的现象,未来也将设立仲裁机制,解决体育纷争。(中央社)

教练、裁判检定 由教部订定

此外,目前运动教练与运动裁判,多由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与单项协会检定资格与授证,因为攸关选手职涯延伸与就业权益,为避免单项协会出现刻意对退役选手不利的制度设计,三读条文规定,运动教练与运动裁判资格检定、授证、管理及其它应遵行事项规定,由教育部订定,赋予主管机关保障选手权益法源。

三读条文也新增规定,选手、教练或地方性体育团体,若不服单项协会决定,得向协会提申诉,对申诉决定不服者,于一定期限内得向经教育部认可的体育纷争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协会不得拒绝。新法也将“零用金制度”入法,未来选手参加代表队培训、参赛选手的出赛费都有法源,选手再也不必无偿出赛。

另外,为避免协会人员近亲繁殖,三读条文规定,单项协会不得聘雇现任理事长、秘书长之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为专任工作人员;且中央级政务官、中央级民代不得担任单项协会理监事。在为人所诟病的财务不透明方面,三读条文也规定,单项协会在每年度结束3月内,应将决算及财务报表提报并公告。

至于此次《国体法》修法最敏感的“中华奥会”、“国家奥会”名称争议,经朝野表决后,仍维持现行的“中华奥会”。亲民党立委陈怡洁表示,要处理各协会的恶习已获朝野共识,但让特定政治意识形态介入,会让《国体法》修法失焦,抹灭所有选手的努力。

蔡英文:修法只是开始

对于《国体法》修法,总统蔡英文说,这只是一个开始,不要怀疑政府改革的决心,她强调,“不改对不起选手”。

行政院长林全则表示,为推动体育振兴的工作,体育团体改革非常重要,可健全台湾体育运动发展环境,《国体法》修正草案涉及选手权益保障、开放全民参与等重要事项,是台湾体育改革成败的重要立法工作,也请教育部妥善规划后续执行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展现政府推动体育改革的决心与魄力。◇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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