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切里长延选惩戒案北市府两度致电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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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讯】 据自由时报12月24日报导,里长延选释宪案上周出炉,对于台北市政府宣称胜诉,中央则拟把市府违法官员与事项移送监察院惩戒。对此,市府昨日两度致电行政院探询,行政院官员表示,此事是法理争议而非政治问题,应循法律程序及视市府的后续处理情形解决。

行政院秘书长刘世芳昨晚表示,对于里长延选的惩戒移送,中央方面已有高度共识,这完全是法律问题,责任认定不应有模糊地带,目前本案“只欠东风”,也就是剩下时机问题,行政院希望先让里长选举能赶紧举行,不愿意再看到有任何波折,但市府的相关法律责任仍将追究。

由于明日上午是例行的行政院会,台北市长马英九是否会就里长延选案与游揆或相关官员当面沟通,也备受关注。

所谓的后续处理,官员透露,主要关键在于市府是否于法定的一个月内提出里长延选的行政诉讼,目前市府宣称“暂不诉讼”,但又不愿对先前行政院的撤销动作正面回应,使得整个延选案陷于“违法状态”,这恐会加速行政院将市府移送监察院惩戒。

官员强调,行政院是处于被动状态,尤其作为地方自治的监督机关,当然要依法处理并责成相关部会按相关作业程序办理,否则反而是中央的失职。

针对内政部研议对市府移送监院惩戒,市府昨日两度致电政院,昨日上午先由市府新闻处长吴育昇致电政院发言人庄硕汉,希望了解政院对于移送惩戒的态度,也希望行政院能考量到中央与地方关系。庄硕汉则表示愿意呈转市府意见给游院长。昨日下午吴育昇再度致电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希望了解政院态度,许志雄表示内政部正研议惩戒方式,并认为此事为法律问题,应循法律程序解决,行政院将会根据内政部的提案做出决定。

政院官员表示,届时如移送监院,移送事由还是要看内政部的规划。重则可能直接对政务人员移送惩戒,轻则强调违法事项,而不凸显人的部分。至于政务人员,官员认为市长马英九固要对整体市政负责,但相关政务人员也具一定关键,所以,对人的惩戒应会强调“一并处理或检讨”的方式。

此外,对于可能的移送时机,官员分析说,端视市府的后续态度外,监察院处置的情形也很重要,由于先前已有陈情人赴监院检举市府延选里长违法,如果监委主动处理,那行政院就处于被动与配合的态度,而若市府提出行政诉讼,整个延选案进入另一场诉讼程序,行政院也会考虑暂不移送监察院,但倘若市府仍坚持己见,既不愿进行行政诉讼,又不对目前的违法状态提出解决作法,那中央也只好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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