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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妇带两孩住庇护所 政府令其退还1.8万牛奶金

难民单亲妈妈告渥京牛奶金资格规定违宪

加拿大规定,难民子女不能领取牛奶金。最近,一华人难民妇女告状政府此项规定违宪。(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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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报导)为逃避丈夫家暴,一名华人难民妇女带着两个孩子住进妇女庇护所,一住就是3年。最近,这名单亲妈妈收到联邦政府通知,要求她退还误领的1.8万元牛奶金(CCB)。

据stcatharinesstandard网站报导,政府通知称,难民申请人子女,不符合联邦牛奶金领取资格,这名单亲妈妈张女士(Natalie Zhang)过去几年中误领的1.8万元牛奶金,必须限期退还。

牛奶金申请资格规定被告违宪

目前已获得难民庇护身份的张女士透露,为打官司和申请难民身份,养活自己和两个孩子,她向朋友家人借了钱,平时还要上学和打工。现在税局要她退钱,她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也找不到人借。

本周二(2月9日),张女士与另外两名妇女,通过多伦多一个新闻会议,向联邦政府提出歧视难民低收入儿童和家庭诉讼。诉讼称,《个税法》中牛奶金领取资格条款违反《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诉讼要求法院宣布牛奶金在移民身份方面的要求违宪,称这些规定严重影响难民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影响他们在加拿大社会的融入,与牛奶金制度本身的立法目标相违背,没有考虑到申请及其子女与加拿大的内在联系、现实经济状况和儿童最大福祉。

政府律师要求法院驳回诉讼,理由是法院无权根据《个税法》做出任何宣判,《个税法》无关上诉人生命权或个人安全。任何情况下,牛奶金关于领取资格方面的规定,都不存在歧视。

4月份,本案进入为期3周的法庭审理。

牛奶金制度有漏洞

加拿大华人及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CSALC)主管吴瑶瑶女士(Avvy Go)表示,许多难民申请人在加拿大合法打工和交税,其子女却被排除在牛奶金申请资格之外。其中一些难民子女即使在加拿大出生,也因大人身份问题无法领取牛奶金。

讽刺的是,《个税法》规定,一些持临时签证的访客或游客,根本没在加拿大打工或交税,但只要在加拿大停留18个月,就能领到牛奶金。

全国扶贫维权人士萨兰吉女士(Leila Sarangi)表示,加拿大130万(相当于18.2%)儿童属贫困儿童,尤其少数族裔、妇女和移民等人群因面临的制度性壁垒等问题,贫困比例较大。其中,移民儿童贫困率高达35%,32.2%的低收入家庭以女性为主。

萨兰吉认为,渥京应重视这一问题,停止歧视移民身份不稳定的女性和儿童,为他们立即发放牛奶金。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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