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诱台陆军上校签投降书 共谍判12年半定谳

陆军步训部上校主任向德恩(右)涉遭退休军官邵维强(左)吸收,签署向中共投降承诺书并穿军服合影。(读者提供/中央社)
人气: 214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3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前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作战研究发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因签署“投降承诺书”遭判刑7年半尚未定谳。而吸收他的共谍邵维强,则因替中共发展组织长达20年,又非法经营人民币地下汇兑,金门地院将他判刑15年;二审酌减改判12年6月,经最高院驳回上诉定谳。

一审金门地院判决指出,邵维强以上尉军官身份退伍后,自1993年起担任中国电视公司驻金门记者,并在金门经营安全旅行社,至2019年7月退休后,转任中时集团时际创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监、金门县两岸经贸文化观光发展协会理事长;但他却从2002年起就遭中共吸收,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截至被查获时已当了长达20年的共谍。

期间,邵维强先是成功吸收曾任国防部军事新闻通讯社记者的少校孔繁嘉(另案审理中),后于2019年10月底再吸收向德恩。中共厦门第四办公室官员透过邵维强,支付向德恩每月4万元的“内应费”,要求他签署“投降承诺书”并拍摄宣誓“效忠祖国”影片;邵维强还提出一份高阶军官名单,请向德恩“多多接触”。他也企图吸收3名军官未遂。

金门地院审酌,邵维强于侦查时仅坦承违反《银行法》犯行,直到地院审理时才坦承违反《国家安全法》等行为。考量他当共谍长达20年,并导致向德恩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对台湾军人士气及国家安全危害重大,依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4年。

此外,邵维强另涉违反《银行法》,自2016年1月至2022年2月止,未经许可非法办理新台币与人民币汇兑业务,经手金额累计达新台币9,011万360元,此部分判处有期徒刑5年。两罪合并应执行15年、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犯罪所得254万3,570元、人民币18万元。

案经上诉,二审金门高分院就违反《国家安全法》部分,考量他于审理时已自白犯行,酌减改判11年;违反《银行法》部分改判3年6月,合并应执行12年6月,褫夺公权时效及犯罪所得没收金额均不变。案经再上诉,最高法院维持二审见解,驳回上诉确定。◇

责任编辑:玉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