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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温西300万元房产 2业主反目入禀法院

2名共享1栋温西住宅产权的女子因矛盾不断,其中一人请求卑诗省最高法院下令出售房产。(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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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云睿加拿大温哥华编译报导)近年来在房价高昂的温哥华,与亲朋甚至陌生人共同置业和拥有产权变得越来越流行,不过与陌生人长期和睦相处并非易事。

在本案中,两名女子共同拥有一套位于温西基斯兰奴(Kitsilano)的房产,由于近年来两名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一名女子请求法院下令出售这套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她说已经“无法忍受”住在那里。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玛丽莲‧道森(Marilyn Dawson)在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她通过继承获得了位于温哥华西3大道3600号街区的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并在过去四年中一直与共有人夏洛特‧库里(Charlotte Joan Currie)共享该房产。

道森要求法院下令出售该房产,并将收益平均分配给她们。请愿书声称“答辩人对请愿人充满敌意,咄咄逼人,剥夺了请愿人对她那部分财产的安静享用权。”

记录显示,道森曾询问另一位共有人是否有兴趣购买道森的房产份额。但另一名共有人没有回应。

道森住在该房产的车库和主屋的地下室套间,从后院进入,另一位业主住在主屋的主层和二楼,使用前院和主入口。

道森的律师在给另一名业主的律师的电子邮件中称,道森的共有人并不尊重道森的界限,曾敲她的门,对她和她的狗大喊大叫,“总体上造成了一种影响恶劣的居住环境,让我们的当事人无法忍受”,道森的律师在提交诉状的同时也向另一名业主的律师发送了这封电子邮件。

道森的诉状称,卑诗省的《财产分割法》(Partition of Property Act)允许她要求出售房产,诉状还引用了法院早前的一项裁决:“一般来说,无论其他共有人的意愿如何,共有人都有权分割或出售房产。”

道森在一份宣誓书中称,另一名业主“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敲我的门”,比如有一天她敲了好几次门,打了两个不同的号码给她,给她发了电子邮件,在她的信箱里留了一封信,还留了一张纸条让她查看她的电子邮件,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向道森提供一份非紧急的房屋保险账单。

除了敌意行为,道森还指控库里没有平等分担房产的维护和税收费用。

道森说,这些例子“只是举例说明,并非详尽无遗”。“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她说她去看心理医生来帮助自己应对。

在2023年10月的一封电子邮件中,道森说:“你认为这栋房子是属于你的,你对我在这里感到非常不满。事实是:我在这里,我拥有一半的财产。我们不是朋友,我们是共同拥有者。”“尽可能保持分离是唯一的办法。”道森曾提议买下库里的房产份额,但这一提议尚未得到回应。

道森和库里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所有指控均未在法庭上得到证实。

目前很难获得房屋共有权的具体数据。但加拿大统计局的人口普查数据表明,这种情况正在增加,西门菲沙大学(SFU)城市项目主任甄瑞谦(Andy Yan)说。

甄瑞谦的分析显示,三人或三人以上共同支付房贷或房租的大温哥华地区家庭数量已从2001年的3%(22,330户)上升至2021年的8%(80,080户),这一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该地区在这二十年间的整体增长速度。素里的增幅最大,从2001年的4%增长到2021年的13%。

他指出,“成为共有业主”就好比结婚,筛选过程应该同样严格,因为有一半的婚姻以离婚告终。

这一趋势的倡导者说,法律协议应包括财务细节、一方想要出售时的退出策略以及寻找合适业主时应考虑的事项。

根据2023年益普索(Ipsos)的一项民意调查,半数加拿大人表示,他们会考虑与家人或朋友共同拥有房产,这样他们就能买得起房子,不过该民意调查并未询问与陌生人共同购房的情况。超过三分之二的18至34岁的年轻人认为这一想法很有吸引力,远高于年龄较大的群体。◇

责任编辑: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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