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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调降米酒税损失近百亿税收 恐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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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电)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大年表示,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修正烟酒税法,大幅调降米酒税,若未来须依国民待遇同步调降外国烈酒税额,据财政部估计一年约损失新台币近百亿元税收,这项决定是否得不偿失,建议立法院要审慎评估。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烟酒税法第八条修正草案”,将红标米酒税额由现行每公升185元、比照料理酒调降为每公升9元。财政部长何志钦表示,如果调降红标米酒税额与税率,可能导致外国烈酒进口时比照米酒税率,国库恐损失约近百亿元税收。

刘大年表示,当年台湾政府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米酒问题时,虽然一再表示米酒在台湾是料理用,但这个说法不为国际接受,考量如果不提高米酒税就要依国民待遇精神同等降低外国酒税,这样就会牺牲税收,因此,才同意提高米酒税。

虽然财委会通过调降红标米酒税额,但能否确定要实施尚不得而知,刘大年指出,台湾要等到正式实施那天才可能“违反”入会承诺,因为需有WTO会员国举发,然后WTO先咨商不成再进入争端解决机制,时间恐需要一年以上。

刘大年指出,台湾明年有立委选举,在关心民众权益下,可以谅解立委关切米酒税事宜,但这攸关台湾税收减少,建议立法院应该要再审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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