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杀妻冤案当事人:金钱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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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张光华2006年2月14日北京报导)一名被判犯有杀妻罪的囚犯在坐了11年牢狱之后,他的妻子又出现在人世的错判事件在中国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一桩冤案。狱中度过11年的佘祥林虽然现在已经获得政府赔偿和人身自由,但是他觉得精神上受到的创伤无法弥补。

佘祥林因为杀妻罪而被判15年有期徒刑。他服刑11年之后于去年4月被法庭宣判无罪释放。这是因为他的妻子张在玉在消失了11年之后又出现在湖北的家乡,从而洗刷了他的罪名。

2006年的新年是佘祥林第一个恢复自由身之后的新年。佘祥林说,能有今天,他已经很知足了。他表示,能够走出监狱,当然是由于他妻子的出现使得整个冤案翻案,也表示国家看到了司法上的缺陷。

*佘祥林:认错算是一种进步*

佘祥林说:“张在玉,因为她是一个颠覆性的证据,没有她的出现的话,没有谁来给我作出这个证据的。这个证据应该是个偶然的证据吧。张在玉就是我的前妻,她的出现就是对我的帮助。但是也不能 否定我们国家法制的进步,它能够承认这一点,能够承认自己的错,在以前来说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就是说,能够承认自己的错,这就算是一种进步吧。”

佘祥林到现在还是很迷惑,这么重要的证人怎么会让他白白冤枉被关了11年才出现呢?他说:“这对我来说,到现在都还是一个迷。我想这应该不是偶然的吧,可能有些其他的原因。刚刚在我出狱的时候出现的话,真的我感到很痛苦,因为这么多年来,她应该有很多这样的机会。”

佘祥林还无法摆脱的另外一个阴影就是当年在村子里的一个池塘确实有一个女子的尸体,到底谁是凶手?这个案子如何收场?他说:“其实这个案子非常失败的,到现在为止真的很失败,因为我是受害者,我知道失去亲人的感觉是什么感觉。那个无名女士她也是个人,她也有家庭,她也有自己的子女,有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爹爹婆婆,她都有的。在这次新年的时候,我一直到现在我都在想这个问题。”

*冤案当事人感到孤独*

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在12年前离家出走到山东,已经和别人结婚生子。佘祥林知道不能强求破镜难圆,因为那会对张在玉现在的家庭造成伤害。现年39岁的佘祥林觉得他需要一个工作,让自己忙忙碌碌的,他说他喜欢那种整天匆忙的感觉,不过他认为,他现在更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

佘祥林说:“没家的感觉真的很苦的,很孤独的很苦的。虽然说我不怕孤独,但是人有些时候还是渴望改变一下。但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你要找个家的话,你总要对家庭要负责任的,有没有承担这个责任的能力,是另外一回事。我认为我自己我好像没有这个能力。我不是自卑,我是实事求是。”

去年10月27号,佘祥林和湖北京山县公安局达成了赔偿协议,公安局向佘祥林和他的家人赔偿了45万元,这个冤狱的赔偿案件就此完结。佘祥林觉得,这个案子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他失去了许多东西不是金钱能够买得回来的,而国家对受害公民的补偿也只能做到物质方面的赔偿。

*法律还清白 法治需改善*

佘祥林说:“希望在以后对受害人当事人精神上的赔偿给予考虑。精神上的赔偿非常关键,就是作为我自己本人来说,我经历过的,我知道,被关押了十几年的损害,精神上的损害肯定要远远大于被实际关押的时间的损害。精神赔偿应该有的。”

佘祥林感觉虽然法律还给了他的清白,但是就以一个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来说,法治的环境是需要改善的。他说:“法制的进程,法制的完善,对人权的尊重,对公民人身权利的维护,这肯定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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