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NKF前总裁杜莱告诫李光耀

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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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2007年1月8日新加坡全国肾脏基金会NKF案开审至今已经一周了,新加坡各大媒体都争相报道,热闹非凡。这起新旧NKF民事诉讼的审讯,又一次成了国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此案件起源于2004年4月19日,新加坡媒体海峡时报高级记者龙丽娴(Susan Long)写了一篇文章揭露了新加坡的明星慈善团体全国肾脏基金(NKF)滥用捐款的丑闻。并公开批评NKF的前总裁杜莱在办公室装修私人浴室,并使用慈善捐款装置镀金水龙头。

在此之前,NKF已数度遭人检举财务管理问题,但杜莱皆以控告检举人诽谤等方式迫使检举人销案,从未有过失手。在1997年8月,由于NKF义工王良业将坊间有传闻说杜莱出国坐头等舱,以及其它任意挥霍公众捐款的事例向NKF负责财务的理事会成员传达,结果遭杜莱以诽谤案起诉。1998年11月的诽谤案中,模拟飞行指导员 Pirgasam Singarvelu在答复NKF请求捐款的回信中表示,对杜莱乘新航时坐头等舱深感不满。结果被NKF告上法庭,最后承认自己编造谎言,诋毁杜莱名誉,赔款22,000新元,并花费10,000新元登报道歉了事;1999年5月的诽谤案有48人通过互联网传递1份批露NKF问题的电子邮件,NKF称这是一起诽谤事件,并对其中的一名执行人员陈吉莲(Tan Kiat Noi)采取法律行动。陈吉莲后来要求庭外和解,除了在主要报章道歉外,还给予NKF 5万新元(1新元约合0.6美元)的赔偿金。

在新加坡,由于公开批评某些人或机构而获诽谤官司的情况司空见惯。如反对党时常会因为在大选期间“讲错话”,而被李光耀及其心腹等以诽谤案起诉到倾家荡产,而杜莱也效仿了李光耀的作风。有了前几起官司胜诉的经验,杜莱坚持起诉报业控股诽谤。虽然这一次面对的是阵容强大的政联公司,但杜莱仍像过去一样志在必得。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他终于栽了。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起诉报业控股诽谤的案件于2005年7月11日星期一开审,预计审期10天。控方高级律师文达星对杜莱猛轰,声称杜莱滥用慈善捐款,并叫他撤诉。在庭审期间,控方高级律师文达星也揭发杜莱的年薪除了25,000新元的月收入,还有10-12个月的花红,即年薪共60万新元左右外;而新加坡原总理、现国务咨政吴作栋的夫人,是NKF的名誉赞助人之一。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杜莱所领取的薪金是合理的,领取60万的薪水只是“一粒花生米”(a peanut)。而年薪共60万新元左右对一个普通民众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结果激起公愤民怨,轰动一时!结果审讯的第二天,庭审快结束时杜莱就认输了。而且在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由于滥用慈善捐款,杜莱与董事局全体成员最终于7月14日被迫集体辞职。再后来,杜莱等人被改革后的新NKF起诉,庭审就安排在2007年1月8日。

2007年1月8日新的起诉案开审的第一天,《联合早报》记者报导,代表新NKF的尚穆根高级律师以强烈字眼形容杜莱或其他答辩人:可耻的骗子、独揽大权、狼狈为奸、肆无忌惮、败坏NKF名声。同时庭上也揭露,杜莱不惜经常撒谎来达到目的、对内对外皆掩饰不当行为包括误导公众和媒体,并指出杨坤达和吕世山知道杜莱和蔡丽云跟GNR公司的关系,却狼狈为奸,一起“搜刮”NKF。

没想到杜莱经不起尚穆根高级律师的炮轰,于两天后放弃抗辩,举白旗等待法庭裁决赔偿数额。而其他的答辩人杨坤达、吕世山和蔡丽云却以 NKF的日常运作都是杜莱一人决定,同他们无关作为抗辩理由,目前案子还在进行中。

一个昔日的风云人物,曾数次遭人检举财务管理问题,反而“恶人先告状”,以“貌似合法公正”的强悍手段迫使检举人销案并赔罪,结果“上得山多终遇虎”,把自己弄得身败名裂。这使笔者不由得想起最近由李光耀在背后操控而诬告新加坡法轮功的四起刑事案,其手段之恶劣比杜莱有过之而无不及。

2004年滨海公园诬告案审讯过程中,控方证人,也就是中央警署的警察被法轮功学员的律师盘问,在供证时无意中说到中央警署有一个系统的“标准运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简称SOP)在监控着新加坡法轮功。这么一说,法轮功学员就明白了为什么这几年来以来大批中国籍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局驱逐出境,即使是新加坡籍的法轮功学员有的开不成公司,有的被诬告而遭起诉甚至坐监。原来新加坡政府各部门都有针对法轮功的SOP。

在2006年7月初,李光耀邀请“610办公室”头目李岚清来新加坡接受新加坡国立大学颁发的名誉文学博士荣衔,新加坡法轮功学员一下子接到四起被诬告的刑事起诉案。第一起案子,中领馆前展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陈培育三名当事人同时被警方无理起诉,可在开庭前,陈培育突然被撤诉,她的长期居留准证被强行取消而后被驱逐出境。后来这起案子在官方媒体的操控中被抹黑得非常严重,操控者李光耀通过媒体欺骗广大的民众,包括海外民众如中国等。

新加坡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由于最高层的直接插手和直接导向,表现出很强的系统性。关于这一点,新加坡法轮功佛学会发言人王宇一博士是这样描述的:“高层一旦启动一项制裁行动,整个国家机器很快就开始其协同运作。通常第一步是舆论造势,由内政部或警察部门通过政府控制的媒体对法轮功进行抹黑宣传,论述对法轮功采取行动的所谓‘合理性’及‘必要性’,并展示高层的计划和决心。这之后不久,参与迫害的部门如新加坡总检察署就对学员发出诉讼,人力部或移民厅则突然吊销学员正常的居留准证将其驱逐出境。而新加坡法庭则按照高层意愿判学员罪名成立。在这个过程中,新加坡警察长期搜集的法轮功学员的个人资料为新加坡参与迫害的各部门共享,为他们的行动提供依据。”

从杜莱这个案子看,一个能干的总裁,如果好好的做会造福社会,无奈人格不好,贪图利益。虽然身居高职掌握大权,并利用权力幸运地逃过数次的举报,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者终会得到应有的报应,可是老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那么,从这一案例来看,NKF前总裁杜莱是否也在以自己可悲的结局告诫李光耀,不要贪图经济利益,不要滥用权力去诬告法轮功学员,如不撤诉,下场就如我杜莱一般呢!“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到时候原告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会不会以同样强烈的字眼,如可耻的骗子、独揽大权、狼狈为奸、肆无忌惮、败坏新加坡名声等,来形容你李光耀或其他答辩人呢?在所谓的“高新养廉政策”下,李光耀安插的心腹内政部长兼副总理黄根成与法官、控方律师、警官、移民厅官员等人会不会以同样的手法为自己抗辩说,针对法轮功的指令都是李光耀下达的,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为了饭碗服从命令而已呢?

如不悔过,李光耀的下场还远远比不上杜莱,因为他是在蓄意迫害修炼人,性质严重的多,即使逃得过他一手控制的新加坡司法系统,也逃不过上天的惩罚。李光耀,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快点醒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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