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因“非法集会”遭逮捕

【大纪元11月1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西安市一名居民,因为不满政府对村干部财务问题的调查结果,组织村民封堵政府大门,最近被当地检察院以“非法集会”罪正式逮捕。这是西安市第一起针对非法集会的正式指控。

被正式逮捕的是西安市雁塔区某村村委会副主任房亚萍。《中国检察日报》日前报导说,房亚萍因为对前任村委会主任财务处理有意见,不同意村委会兴建副食品市场的决定,组成了村清账小组,向政府反应情况。

但经过上级调查,未发现前任村委有任何贪渎行为,房亚萍不服,召集村民封堵政府机关大门,并且拒不服从公安机关要求他们解散的命令。今年7月。房亚萍被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集会的罪名,正式逮捕。

报导说,这是西安市第一例法院受理的“非法集会”案件。西安市居民,原陕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对此认为,以非法集会名义制裁维权群众,只是当局找到的一个新借口而已—

马晓明:“这些抗议的活动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因为这个判刑的、判劳教的、抓起来拘留的情况非常多。所以,定什么妨碍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集会等,什么样的罪名他都可以给安上去。”

马晓明表示,由于中国法制不健全,没有新闻自由,因此一般群众遇到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能向政府告状。因此在西安,群众聚集堵塞政府机关的情况非常普遍—

马晓明:“首先,我觉得根本就不是集会。集会是上访的一种形式。有的问题很长时间多次上访没有解决。老百姓当时上去就把政府的门堵了,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见过几百次,亲眼所见。多则近万人,少则几十人。他拿集会这样的定义本身就很可笑。”

四川的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则表示,在中国,政府对付维权群众通常的手法是黑箱暗中操作,以劳教和秘密长期关押的方式来打压维权者,西安检察机关的作法非常罕见—

黄琦:“各个地方发生这样的事件,大部分都不会用这个罪名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或者抓捕。但是陕西方面可能有点孤陋寡闻。以这个罪名来抓捕当事人的话,把中国大陆当局不允许集会的这件事就披露出来了。”

按照中国的法律,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都必须事先向公安局申请,并必须获得批准。不过黄琦表示,由于公安局从来不批准抗议性质的集会和游行,所以相关法律形同虚设。

黄琦也认为,对于维权人士来说,受到法律起诉比被公安部门劳教和秘密关押可能稍好一些,因为法庭还有审理程序—

黄琦:“西安当局用法律来对付维权者这种情况很罕见。至少他们相信自己是底气十足的,不像其他地方相对说来是遮遮掩掩地来打击维权者。其实用法律的方法来对判决者,是提供了一个通过法律程序讨还公道的这样一个机会,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如有弊端也就一目了然。”

不过,马晓明对这种看法不以为然,他认为中国公检法都受中共政法委的领导,政法委书记通常是公安局局长,因此当局选择什么方式对付普通老百姓,本质上都没有区别。(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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