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劳动合同法 专家:台商丧失用人自主权

【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玫兰上海三十日电)上海顾问业台商专家今天说,明年将实施的新版劳动合同法,要求台商须与劳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身聘用劳工,台商将严重“丧失用人自主权”。

上海顾问业台商“富兰德林事业群”在上海万豪酒店举办“从法律财务双角度简单透彻掌握新劳动合同法”讲座,有三百多位台商参加。

富兰德林总经理刘芳荣在会上说,明年一月一日即将实行的新版劳动合同法,要求台商须与劳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身聘用劳工,这对台商造成的冲击特别大。

他说,台商企业内超过十年以上工龄的劳工,都要与台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年之内不签书面合同,台商要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刘芳荣说,二零零八年签的合同算是第一次,二零零八年后签的第三次合同,即进入无固定期限合同。

他说,无固定期限合同一旦签下,员工可以不用离职,这对台商企业出现财务上的变数,同时“丧失用人自主权”。

刘芳荣表示,应付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对策,包括可拉长固定期限时间,在固定合同期满前不停延长时间。另外就是细化员工手册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不能胜任工作”,对劳工有一套严谨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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