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寒:伏尔泰的“命”和何家标的“命”

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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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讯】伏尔泰,法国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领袖人物,享誉世界的哲学家、文学家和历史学家。何家标,中国大陆云南省文山自治州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为什么我会将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命”联系在一起呢?

汉语中的“命”作为名词,指吉凶祸福、寿夭贵贱等命运,即人对之以为无可奈何的某种必然性。《论语‧颜渊篇第十二‧五》:“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主张“知命”。《庄子‧人间世》:“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同样主张“安命”。虽然中国文化中也有诸如墨子的反对听任命运的“非命”之类的学说,但从古到今占据中国人头脑的仍是“知命” 、“安命”,即中国人常挂在嘴边的“命好”、“命苦”、“这就是命”。

何家标是云南省文山自治州丘北县平寨乡板江村的一个农民,2002年的7月2日,何家标白天在小舅子家帮忙干活,晚上8点左右,他的已有6个月身孕的妻子还没有回家,他和亲戚四处寻找,在自家的花生地里,发现妻子躺在地上,已经断气。

7月3日晚,就在何家标沉浸在悲痛之中处理后事时,村领导通知他到岳父家,他到了之后看到岳父家等候着4个穿制服的人,这些人是丘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警察,4人将他带到平寨乡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何家标受到残暴凶狠、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警察李光兴将他拷了起来,不停地用拳头和脚踢他胸口,打得他昏昏沉沉,逼着他承认妻子是他用毒鼠强害死的,何家标抵死不承认。随后,在丘北县公安局,何家标感受到了真正的残酷,警察用钢管打他的后背,逼他承认是他杀害了妻子。何家标当时硬撑着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杀人。夜深了,几个警察拿来一部老式电话机,他们将电话线头绑在何家标的小拇指上,就开始猛摇手柄。电流通过,何家标浑身麻木,他一次次地昏了过去,醒来时发现身上全是冰水。

再后来,更残酷的折磨是,有警察将何家标的手脚拷起来吊在门上,何家标感到生不如死,但他想就算自己被折磨死了,可家里人还要替自己背黑锅,所以在警察让其在写好的供词上签字时,他硬是咬牙拒绝签字。

7月5日早上,何家标感到意识模糊,又有人拿着供词来了,当他拒绝按手印时,此人强拉着他的手按了下去。何家标回忆说,他清醒后发现自己已躺在县看守所里 ——这意味着他将被以故意杀人罪受到正式起诉。《春城晚报》在2005年9月23日的报导“3年负冤屈,‘杀妻死刑犯’被改判无罪”一文,使我怒不可遏。

2003年11月,一审判决下达,是死刑。听到死刑,何家标双腿发软,此时他才感到生命是那么珍贵,那夜他整宿未眠,满脑子想着关于死的种种。

通过上诉、发回重审,经历漫长的牢狱中几百个日日夜夜的焦灼等待和心理折磨,直到今年4月,一审改判死缓。何家标不服,再次上诉,他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蒙受冤屈呆在阴暗的牢里。

2005年6月28日,文山自治州中级法院的法官来到看守所,向何家标宣布“无罪释放”。何家标听到判决,满脸是泪,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他此刻深深体会到生之宝贵。一位法官对他说:“你命好了!昨晚做了什么梦没有?”他拚命摇头。

又是一个无辜的人被投进监牢、滥施酷刑逼他“认罪”,然后从死刑到死缓到无罪,最后宣告他“无罪”,并告诉他没被杀头、没被坐牢的原因是因为“命好”。此时,这位获恩重新自由的公民应该配合一下、感激涕零地说上一句“感谢党和政府”,于是乎各方皆大欢喜恭颂当局伟大光荣正确。这样荒唐的故事应该结束了!

是何家标“命好”才有最后的无罪判决从而重获自由的吗?不是!恰恰相反,如果讲“命”,他该哀叹的是“命不好”,奈何生在这样一个给他带来屈辱、折磨、悲惨命运的国家。对于象何家标这样的老百姓,只要警察权力没有制约、只要刑讯逼供没有限制、只要酷刑暴力没有禁止,他们只能是死路一条。

同样的哀叹在法国作家伏尔泰身上也曾有过,不过那是十八世纪的法国。对比法国的专制和英国的自由,伏尔泰曾经感叹说:“如果我能死后复活,或者说能够第二次来到地球上,我祈求上帝让我降生在海峡对岸英国那块自由的土地上。”

伏尔泰生逢大革命前夕的法国,当时的法国是由教会和封建主把持的黑暗的封建专制社会。伏尔泰孤身一人,挺身向一切邪恶势力宣战,他的笔底讥笑怒骂,对腐朽的贵族阶级、反动教会的丑恶面目揭露控诉得淋漓尽致,引起贵族和教士的仇恨,因写作讽刺摄政王和得罪了贵族,于23岁和32岁两度被当局投入巴士底狱。

从巴士底狱获释出来,他带着屈辱离开了巴黎去英国避难,面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开明的社会政治空气,伏尔泰感慨万分,他通读了洛克、培根、牛顿和莎士比亚的著作,结识了当时大多数英国思想家,还悉心研究了英国的政体、宗教、商业、唯物哲学、自然科学等,他印象最深的是英国的政治法律制度。英国的民主和个人的自由与法国的专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没有哪一个英国贵族能发布一项密令来匆匆把伏尔泰投入狱中,如果以某种非正当理由而把伏尔泰拘留,那么一份人身保护令就可以使他立即获释。

造成何家标和伏尔泰含冤入狱的不是“命”,而是一个野蛮的、不把人当做“人”的制度和观念。在这样的制度下,警察和上层社会可以为所欲为,能够披上合法的外衣、动用国家的力量,肆意剥夺公民的人权,国家机器沦为压迫无辜百姓和文化战士的冤家对头,然后享受立功受赏或是报复打击的狂欢盛宴。

伏尔泰终生漂泊异国,用他的笔抨击法国的黑暗,弄得法国政府当局、权贵们又恨他又无可奈何。所幸在伏尔泰身后11年,大革命爆发,法国颁布阐扬公民权利的《人权宣言》,逐渐建立起保障民权的优良的政治法律制度。而何家标还要继续在这个给他留下伤疤的国家中生活,如果没有一套保障公民人权的良好制度,还会有下一个公民重复何家标的悲惨命运。

让中国公民的权利同样立于天地之间,让“何家标们”不再含冤入狱,不再被关在阴暗的监牢里受尽折磨黯然神伤,这才是一个有希望的国家,这才能真正给这个国家的公民一个“好命”。

附注:案件来源:春城晚报2005年9月23日 “3年负冤屈,‘杀妻死刑犯’被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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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296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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