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随笔:住监狱不体面 囚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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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讯】(BBC中国网记者 苏平)
自己拿钥匙随意进出的是家、是酒店。

现在,英国一些监狱的犯人也拿到了牢房钥匙。原因?囚犯安全要有保证,要享受一定的尊严。

除了尊严,犯人还需要呵护与安慰,否则就可以将政府告上法庭。

在“人权至上”的英国,有些事情在我这样一个外人看来,真是匪夷所思。

“别让我丢人”

约克郡9577名囚犯中,一半以上有监狱房门和个人物品存放间的钥匙。其他一些地区也准备效仿此类措施。

拿到钥匙的多是开放式监狱和青年管教所的犯人,但也包括一些行凶抢劫、入室抢劫和盗窃等重型犯。据说,这样做是为了给囚犯更多的“尊严”。

尊严不敢肯定,但至少有了钥匙,就不用破门而入了。

说到这里,不由想起另外一个案子。波特尔(Stewart Potter)由于行凶抢劫被判入狱21年。他每次从监狱往外打电话,受话者总能先听到一段录音:这个电话是从监狱打来的。

波特尔说,这样做“既没有必要,也让他感觉很丢人”。在争取到法律资助之后,波特尔状告政府“侵犯人权”。

您猜对了吗?他打赢了官司。爱丁堡法庭大法官判定,监狱的做法违背了欧洲人权法案。

法官说,虽然在某些社会,人们觉得一个人犯了刑事罪被投进监狱就不应该享受民权,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这种说法没有立足之地”。

不知道波特尔把尖刀顶在一个女孩的喉咙抢劫商店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女孩子的人权?

2月,一名强奸犯状告当局没有提前为他申请假释“侵犯了他的人权”。今年52岁的莱德劳(David Laidlaw)2000年持刀强奸被判入狱6年。

监狱说,由于他拒绝认罪、蔑视、仇恨受害者、拒绝参加任何改造活动,才没有考虑提前假释。

“倒马桶不体面”

监狱条件不好、待遇糟糕?何不要求赔偿。

几年前,因为抢劫和绑架被判入狱的纳皮尔(Robert Napier)也是根据人权法案状告当局。他说,早晨需要倒马桶“不人道、不体面”。法官判他胜诉,监狱必须给他另找“住处”,还要赔偿他2400英镑。

197名狱卒瘾君子被迫接受“冷火鸡”硬性戒毒法,高等法院判定每个人可以获得3000多英镑的赔偿,总计赔偿金75万英镑。

囚犯在监狱中看“毛片”(色情片)光盘机被没收,每人得到200英镑赔偿;库伯尔(Gerry Cooper)从牢房上铺掉下来,控诉内政部“照顾不周”……

《每日邮报》不久前揭露,上个财政年度,英国囚犯拿到的赔偿总计达到880万英镑,比两年前增加了15倍。

仅苏格兰,过去七年就拿出2百万英镑赔偿那些“人权受到侵犯”的犯人。

除了赔偿,犯人们敏感的心也必须受到安抚。现在一些青年管教所当中,犯人不能再叫犯人了,而要被称作“学徒”或者“居民”。

更进一步讲,英国政府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允许囚犯投票展开咨询。因为欧洲人权法庭判定,不加分别地剥夺所有囚犯的投票权是侵犯人权。

1870年英国立法剥夺了犯人的投票权。但近年来,压力组织一直游说政府恢复囚犯的投票权,他们认为,剥夺投票权既不能防止犯罪,更无助于使囚犯成为“讲道德、负责任的公民”。

大屏幕电视

把犯罪的人投进监狱,是为了达到几个目的:警告犯罪人和其他人后果自负;保护其他人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改造囚犯。

但是,监狱最原始、最重要的目的是惩罚犯人。否则,入狱岂不毫无意义,正义岂不成了玩笑?

公民享有权利,也有责任和义务,这就像是一个合同。从逻辑上讲,犯法了,也就撕毁了这个合同,不再尽义务、担责任了,也必须放弃一定的权利和享受。

但从现在的一些做法看来,剥夺自由仿佛已经是足够的惩罚了,任何其他形式的不方便、比如享受不到文明社会的优雅、现代社会的便利、民主社会的特权,都可能会被斥责为“非人道待遇”。

人说,从如何对待犯人可以判断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犯人当然应该受到人道、安全的待遇,应该享受医疗、教育,但是归根结底,关进监狱的目的是接受惩罚和改造。

在受害者痛苦挣扎的时候,行凶抢劫犯利用纳税人的钱状告监狱的一些做法“侵犯人权”并能获得赔偿,您能指责受害者愤怒至极、怨气冲天吗?

倒马桶固然不文雅,但是,与遭抢劫、被强奸相比,哪一个更不文明呢?压力组织说投票是狱卒融入社会的关键一步。但是,监狱不正是要让犯人在服刑期间远离社会吗?

监狱不是酒店。我们仔仔细细缴税、辛辛苦苦攒钱的时候,囚犯坐在监狱中通过大屏幕电视看DVD,听来别有一番滋味。

人权至上是不是走得太远了呢?

但反过来说,如果善待有助于改造囚犯、杜绝重犯,岂不是达到了把他们投进监狱的终极目的?

(2007年4月3日)

(原题:囚犯的人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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