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移民局提议更换无失效期绿卡

张雪梅律师

【大纪元9月2日讯】移民局于2007年8月22日公布了一份新闻发布,宣布移民局提议对75万张没有失效日期的绿卡进行更换。移民局在同一天的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了提议的规定以便公众进行评论。新规定提议要求此类绿卡持有者在规定的120天申请日之内申请更换绿卡。此项提议将允许移民局发放更安全的绿卡、更新绿卡持有者的信息、进行背景调查、以及电子存储申请人的指纹和照片信息。
  
绿卡是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合法居留和工作的证明。移民局从1989年8月开始发放10年有效期的绿卡并要求绿卡持有者定期申请新的绿卡。而在此之前从1979年至1989年期间发放的绿卡则没有失效期。移民局此次提议的新规定的目的在于更新这些没有失效期的绿卡。
  
新规定提议受此规定影响的绿卡持有者向移民局递交更换绿卡的申请(I-90表格)。此表格要求申请人提供目前的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和指纹。全美各地的申请中心和新的自动化申请程序将使移民局能够在短期内审理大量的申请。新规定还提议了一个终止无失效期绿卡的机制。根据此规定,移民局将有权通过联邦公告发布通知来终止无失效期的绿卡。
  
读者可以在2007年9月21日或之前登陆www.regulations.gov网站对提议的新规定提出意见。另外移民局同时还发布了绿卡相关的信息和问答。根据相关信息,虽然1989年前发放的绿卡都没有失效期,但移民局已经更换了许多此类绿卡,只有1979年至1989年发放的此类绿卡还没有更换。这些绿卡老的已有30年之久,最新的也有18年。为了保证绿卡作为身份证明和工作许可的有效性,移民局现在提议对此类绿卡进行更换并终止无失效期的绿卡。
  
由于新规定还在提议期间,受此提议影响的绿卡持有者还不必马上更换绿卡,但他们现在就可以自愿更换新的10年有效期绿卡。新提议的规定一旦通过,无失效期绿卡的持有者需要在规定的120天的期限内递交更换绿卡的申请并交纳有关费用。目前费用为370美元,其中290美元为申请费,80美元为指纹和照片费。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但网上申请人也必须到移民局拍照和做指纹。
  
目前上述规定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一旦通过,120天的期限就将开始,同时移民局还将通过联邦公告发布通知来终止无失效期的绿卡。受此提议影响的绿卡持有者应当密切注视此规定的进展,以便在此规定获得通过时及时递交更换绿卡的申请,避免由于无法及时得到新绿卡而造成的不便和问题。另外有意对此规定提出意见的读者可以在2007年9月21日或之前登陆www.regulations.gov网站或给移民局在 [email protected] 的电子邮件地址发信对新规定提出意见。如果通过邮件或快递提出意见,地址为:

  Director, Regulatory Management Division
  USCIS
  111 Massachusetts Avenue, NW, 3rd Floor
  Washington, DC. 20529
  所有此类意见都应提到DHS Docket No. USCIS-2005-2006。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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