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學者:檢察總長任命 重點在制度非個人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9日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提名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為檢察總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今天表示,媒體對黃世銘的報導過度渲染,檢察總長任命的討論應回歸檢察制度,不應只重視個人特色。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與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對民意與歷史負責─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檢察總長」公聽會,楊雲驊做上述表示。

楊雲驊指出,自馬總統提名黃世銘為檢察總長,媒體對黃世銘的報導已讓人感覺好像「包青天要來了」。檢察總長任命應該重視檢察體系制度面的問題,不應只重視個人特點,過度期望也可能會產生民眾的失望。

他認為,黃世銘應針對特偵組、人權保障、檢察官只辦大案、淘汰不適任檢察官、以及非常上訴等相關問題,在檢察總長任命同意權行使前講清楚。

台灣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同意權行使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曾對陳聰明進行內部審查報告、製作評分量表,前法務部政務次長郭林勇、前立委雷倩、檢察官改革協會代表陳鋕銘都認為,在行使黃世銘的人事同意權前,也應有類似的內部審查作業。

陳鋕銘表示,國民黨團的內部審查機制比檢改會還要嚴謹,可惜實行的比較晚,如果對首次提名的檢察總長被提名人謝文定也有類似評估,或許會有不同的命運與結果。

至於黃世銘是否需要拜會立法委員拉票,謝國樑表示,如果是私下各別拜會立委就不需要,但還是希望黃世銘到立法院各黨團拜會與說明。陳鋕銘建議,可以改為輕鬆的茶敘取代私下拜會,達到禮貌性致意的效果,也可避免私下交易的爭議。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代表戴東麗表示,目前檢察總長只有法律位階,她認為檢察權應該入憲,因為如果檢察權僅在法律位階,可能因為政治的變動,而容易遭到修改,讓檢察總長變成政治打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檢察總長同意權任命應該採納司法受害者與人權團體的聲音,如果被提名人可以與民間代表有所互動、做出承諾,對以後的檢察系統也將有所幫助。

對於國民黨團在陳聰明同意權行使時的審查報告獲得肯定,謝國樑表示,他已向黨團建議這次黃世銘的同意權行使,也應進行內部審查作業。

不過,謝國樑表示,一切仍待黨團內部討論後,才能決定是否對黃世銘進行國民黨團內部審查作業。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