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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乾含豬肉超半 涉標示不實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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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公布抽檢40件牛肉乾中豬肉成分含量,高於50%計有6件,占15%,涉假冒或標示不實;防腐劑添加過量也有7件,占17.5%,將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開罰。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今年1月間派員會同各縣(市)政府消保官及衛生局人員,於台北縣、台中市、台南縣、高雄市及花蓮縣各通路(大賣場、傳統市場及肉鋪店等)採集40件市售牛肉乾檢體,含39件散裝及1件包裝產品。

他說,檢測結果發現,40件牛肉乾中「豬肉」成分含量高於50%,即確定是使用豬肉成分,並非由配方(例如豬油等)或製作過程所產生的其他豬的成份;由此可斷定原料摻雜豬肉成分者共6件,高達15%。

他並說,防腐劑添加過量共有7件,比例亦高達17.5%。

他說,有關豬肉含量過半,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的假冒問題,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以及同法第17條的標示不實,可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要以哪一個法條開罰,由各地衛生局決定。

防腐劑過量部份,他說,亦違反同法第12條,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會並說,本次檢驗結果發現,部分商家販售的牛肉乾中,豬肉含量高於50%者,是否觸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對商品為虛偽標記與販賣陳列輸入該商品罪」,或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之虞,將彙整相關資料,函送法務部轉請檢調機關調查。

消保會是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進行「豬肉成分含量」及「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是否符合規定的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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