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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 台監理罰單等可寄至民眾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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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為了解決民眾因就學、就業、依親等需要,沒有在戶籍地址居住,可能無法收到監理機關的行政文書,交通違規罰單等等困擾,全國各監理機關將從3月1日起,受理民眾登載住所或就業處所的地址,作為寄發的依據。民眾可以選擇親自到監理機關辦理,或上網、通信、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申請增設地址,方便收件。

未來的寄發將會依照民眾登記的地址寄發,如果無法送達,才會轉寄戶籍所在地。不過,如果只是郵政信箱的地址,因為無法「確認送達」,將無法受理。

交通部表示,要新增通信地址的車主或駕駛人,可填寫「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申請書可向各公路監理機窗口索取或在監理機關網站下載,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到就近的公路監理機關臨櫃辦理,也可以可用採通信、傳真、電子郵件或電子公路監理網(http://www.mvdis.gov.tw/)等方式,向車籍、駕照所隸屬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申請。

如果採通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辦理,車籍部分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及行照內頁的影本。駕照部分,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正面影本,以確認由本人提出申請。至於「住居所或就業處所」的地址,僅能選擇其中一個辦理申請,對象限以「個人名義」登記的汽、機車牌照者或駕駛人駕照。車輛一旦辦理過戶手續時,原登記的地址將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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