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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知識服務採購 擬開放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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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22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修正「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明定政府委託公共藝術、文創產業等專業、技術或資訊服務等知識服務標案採購時,可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確保品質。

提案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指出,政府採購法實施以來,採購法制環境多偏重工程及硬體,忽略網路、軟體、資訊服務等需要智慧財產權的知識服務,導致不合理的採購環境。

因此,她要求政府採購法明文規定,政府機關委託辦理公告金額以上的專業服務、技術服務或資訊服務採購時,應該以「不訂底價的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而不應該以「最低價標」辦理採購;避免需要智慧財產權的知識服務標案品質下降以及惡性競爭。

另外,為了避免政府機關採取最有利標後,獨厚某家廠商,委員會也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朝野協商時,須針對最有利標的防弊機制,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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