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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來台法源 台立院未審 教部竟公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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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林曉雲、范正祥/台北報導〕開放中國學生來台就學的大學法修正草案等法案仍在立法院待審,但教育部日前公告竟虛構3月1日已通過修法,因此「依法」訂定陸生來台就學辦法草案。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痛批教育部假造法令、目無法紀,根本是「太上立法院」,藐視國會只為聽命中國需要辦事,將告發教育部涉嫌偽造文書。

立委批「太上立法院」造假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朱俊彰聞訊表示訝異,查證後強調,招收陸生相關母法目前確實還在立院待審,但教育部送給行政院的辦法草案,未記載法源日期、僅列空白的「○年○月○日」,絕無「九十九年3月1日修正公布」的確定日期,為何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告版本出現如此大烏龍,必須再做了解。

行政院負責維護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業務、接受各部會上網公告預告法規命令草案的業務單位是研考會。研考會昨晚對此爭議表示,將聯繫承辦人員,待了解整個情況後再回應答覆。

至於為何母法未修正就據以公告配套辦法草案?朱俊彰說明,辦法草案僅屬「預告」性質,依據行政程序法,行政機關可以在母法未修法完成前,先預告相關配套草案,廣徵社會各界意見。

教部指預告配套 廣徵意見

但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二項明白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管碧玲批教育部的說法強辭奪理,尚待修法就是沒有法源依據,何來法律授權?教育部根本就是為了趕著配合讓陸生可在暑假新學年來台就讀,一切聽命中國的需求辦事,已到目無法紀地步。

教育部3月1日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發布台高(一 )字第○九九○○二四七九七B號公告,預告訂定「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及停留辦法」,指法源是「依據九十九年3月1日修正公布」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大學法第二十五條及專科學校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但實際上目前三項法案都在立法院內政、教育委員會待審,先前民進黨團力阻修法,還曾發生「鎖門事件」,修法草案連初審都未通過,顯示教育部公告出現重大錯誤。

管碧玲說,兩岸條例第二十二條目前並無「第二項」規定,教育部卻公告依據其「第二項」,根本是虛構法源;立法院都還沒修法,「教育部到底在急什麼?」白賊政府不脫白賊本色,她將依法告發教育部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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