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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雇主真詐騙 失業勞工成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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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詐騙集團手法翻新,陸續傳出遭網路購物詐騙案例。詐騙集團利用失業勞工求職心切,以「假雇主」身份要求提供帳戶或提款卡作為公司薪資轉存,被害人求職不成,反淪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

陳姓與楊姓2位受害人,12日在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協助下召開記者會,呼籲警方重視網購詐騙集團手段,協助反成「詐騙幫助犯」的被害人緝捕罪犯,也呼籲求職者,不要將提款卡或帳戶交給「假雇主」,警方應加強宣導。

市警局第五分局偵查隊長李振良也出席說明,真雇主不會在面試當天就要求員工繳交薪資轉帳的提款卡或帳戶,一般雇主只會要求填寫帳戶資料,頂多是要求影印帳戶資料,不會連提款卡都要求提供。

31歲陳姓女子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因失業一年多,白天在市場打零工,希望能找到第二份工作貼補。在報上看到徵「接送伙伴」,去電後,詐騙集團將面試地點約在便利商店,並謊稱日領薪,需要提款卡和帳戶方便存款。陳第二日發覺受騙後,向警方求助,隨後也成功逮捕詐騙楊姓受害者的「假雇主」。

詐欺集團利用陳姓假帳戶已成功騙取7筆網購金額數萬元,若「詐欺幫助犯」罪名成立,網購受害者還可向陳姓求償。陳說自己尚在大學補修學分,希望能考取社工師,不甘受害反成「詐欺幫助犯」,影響前途。他提供「假雇主」影像給警方,希望能將他繩之以法。

張廖萬堅表示,許多報紙分類廣告的徵才啟事只留行動電話沒有公司住址,甚至隨意在便利商店街旁應徵,求職者要提高警覺,以免失業者求職不成還淪為詐騙集團的人頭戶,背上「詐騙幫助犯」的前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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