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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防法修正 小旅館應設火災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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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30日電)為避免老舊旅社白雪大旅社火災事故重演,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消防法,規定小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台北市大同區老字號的白雪大旅社,去年發生7死嚴重火災,引起社會各界對老舊旅館消防安全的重視。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台北市白雪大旅社火災事故,凸顯老舊旅社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難以與時俱進;一旦發生火災意外,極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吳育昇表示,為提升小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預防火災的能力,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對於依法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旅館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三讀通過條文增列規定,不屬於現行法規要求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的旅館、老人福利機構的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予以維護。

此外,為落實公共安全維護責任,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導致發生火災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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