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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三審言辯 法界看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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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安芷嫻台北6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為讓死刑判決程序更嚴謹,將研究調整最高法院判決程序,研議是否採取共識決,或納入言詞辯論。民間司法團體多表贊同,但司法實務界則看法不一。

馬總統今天與哈佛大學師生視訊會議,在答覆問題時表示,政府也在研議讓最高法院做出死刑判決的程序更嚴謹,「例如有人曾建議採取共識決(unanimousconsent),或在最終審採取言詞辯論(oral debate)」。總統強調,這些政策都希望讓死刑的法律程序能更審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贊同,他說,既然逐步廢除死刑是政府未來必走之路,當前根本要務即是將死刑判決程序精緻化。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則建議,司法院應修法落實共識決,嚴格要求死刑判決從一到三審,合議庭法官均一致決議,另應修法增設讓死刑案件第三審有律師強制辯護。

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表示,相關議題目前政府僅在思考階段,司法院會再研究,並徵詢最高法院及相關機關意見。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蘇素娥認為,基於保障被告人權,她贊成在第三審採言詞辯論機制;至於共識決,除牽涉修法院組織法,也需考慮共識決出現「少數推翻多數」的情況增加。

資深法官表示,目前刑事訴訟法已賦予第三審法院必要時可言詞辯論,但若要強制實施,需修改刑事訴訟法;至於共識決評議,他認為目前最高法院法官對死刑案件的審理已都極為審慎,評議時已多採共識決,但若要強制採共識決,就應修法院組織法。

另有幾位最高法院法官質疑第三審強制言辯的必要性。他們認為,量刑職權主要在一、二審的事實審,最高法院僅屬法律審,較少觸及刑度斟酌,就算要強制第三審開庭言辯,也僅能就法律適用部分表示意見,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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