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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妻虐老夫 最高法院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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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已入籍台灣的大陸劉姓女子,嫁給82歲的陳姓老榮民後,毆打丈夫並欲謀取財產,老榮民家屬向法院訴請離婚。最高法院今天以「婚姻已生重大破綻」判准離婚,全案確定。

原告陳姓老榮民於民國97年8月間因腦中風已意識不清、無法行動,鼻胃管餵食,大小便失禁,且有嚴重的智能障礙。本件離婚訴訟由陳姓老榮民的女兒委託律師辦理。

判決指出,劉女於90年間先與一名吳姓老榮民在大陸結婚,入境後取得台灣身分證;吳過世後,她又與另一名80多歲的王姓老榮民過從甚密,在王死後取得遺產,才嫁給陳姓老榮民。

判決表示,陳姓老榮民的女兒主張,她的父親在婚後不到半年曾住院多次,醫院發現全身有多處瘀傷;鄰居曾看到劉女餵食5顆以上不明藥物給陳姓老榮民服用,還看到劉女將他毆打到臉部半邊瘀青。

陳女指控,社工曾在銀行目睹劉女與一名男子強行將她的父親帶到銀行,準備要贖回父親名下的基金,最後因父親無法有效書寫而作罷。

劉女雖辯稱陳女指控並非事實,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對陳姓老榮民並無相互扶持照顧及維繫夫妻共同生活的意願,判准離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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