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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3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民眾或公司誤用特別稅率降低地價稅時,將從處漏稅金額3倍罰鍰改為3倍以下,賦予稅捐機關按個案裁罰空間。
提案立委林炳坤舉例表示,有民眾在高雄市設立工廠,後來將工廠搬到高雄縣,高雄市的廠區改為倉庫使用,依規定工廠遷移必須辦理地目變更,但因為負責人疏忽未申報,按照舊規定除補稅外,還要負擔稅額 3倍的罰鍰,並不合理。
林炳坤說,修法改成處3倍以下罰鍰,賦予稽徵機關按照個案違規情形調整處罰的裁量空間。
土地稅法修正後條文為「逃稅或減輕稅負者,除追補應納部分外,處短匿稅額或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