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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用車汽燃費7/1開徵 增郵局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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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8日電)交通部公路總局將於7月1日至31日,開徵99年自用車汽車燃料使用費。今年新增郵局可代收,手續費與超商相同,都是每筆新台幣7元。

公路總局提醒自用車所有人在限繳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汽車所有人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請向車輛設籍監理所、站或就近監理單位申請補發,超商也可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

公路總局說,民眾到金融機構繳汽燃費可免手續費。今年新增郵局代收,手續費和4家便利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及來來OK)及金融帳戶約定扣款一樣,都是每筆7元。

民眾也可經由電話語音轉帳繳納,利用中華電信語音服務撥打412-1111、412-6666輸入服務代碼169#,再依語音指示操作方式繳納;或利用電子公路監理網(http://www.mvdis.gov.tw)點選「監理業務申辦」內的「查詢汽車燃料使用費(可線上轉帳)」辦理轉帳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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