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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教唆行竊 嘉檢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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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9日電)嘉義縣林姓員警被控於去年 9月間僱請工人竊取工廠設備被查獲,偽造業者委託書企圖矇騙。嘉義地檢署依竊盜等罪嫌起訴,審酌被告敗壞警紀甚鉅,建請從重量刑。

嘉義地檢署今天公布起訴書指出,在水上鄉經營鐵工廠的許姓業者,因經營不善,積欠大筆債務。業者潛逃大陸,避不見面。鐵工廠因留存大批鐵材,數度發生竊案,損失逾新台幣300萬元。

起訴書表示,林姓員警獲悉後,於去年 9月30日,被控僱請黃姓男子及吊車司機等 4人,佯稱獲得鐵工廠業者授權處理,前往工廠搬運鐵材。民眾發現報案,水上警分局水上派出所員警趕抵現場,當場逮捕黃姓男子等4人,林姓員警則趁亂逃逸。

起訴書說,案發後,林姓員警利用警察身分前往派出所關心,並涉嫌偽造鐵工廠許姓業者抵償債務的委託書,且拜託黃姓男子不要供出他。

落網的4名工人遭警依竊盜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當庭無保釋回。黃姓男子事後不甘蒙受冤屈,向嘉義地檢署告發是受林姓員警僱用。

嘉義地檢署依竊盜等罪嫌起訴林姓員警,並審酌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理應保護人民免受不法侵害,反而竊取他人財物,又陷害無辜工人,所為敗壞警紀甚鉅,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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