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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再地所間來回奔波 桃縣跨所核發謄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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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為提高地政便民服務品質,提升行政效能,桃縣即日起將提供電腦化作業前「民國65年以後人工登載土地、建物登記簿」跨所核發謄本服務。民眾可至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櫃檯(各便民服務工作站尚未提供本項服務),跨所申請登記簿謄本,採隨到隨辦全程服務,可縮短民眾申請時間,提供全方位之地政業務電腦化作業便民服務。

過去要申請民國65年以後人工登載土地、建物登記簿資料,地政事務所須費時翻找影印核發且僅能在轄區所申請,無法滿足民眾快速的需求。桃縣各地政事務所已全數完成該項登記簿掃描建檔工作,即日起開始提供跨所核發服務。收費標準依土地法相關規定,每張工本費以5元計收,歡迎申請使用。

為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核發電腦掃描建檔之人工登記簿謄本,將依內政部指示,如申請人非本人或其代理人,會將其登記名義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資料予以隱匿後再行核發,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或另洽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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