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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新生高案 前市府官員新工處長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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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09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萬平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架橋弊案,日前被交保的前新工處長黃錫薰,被檢方發現不但能取得政風處的報告,筆記本裡還記載要如何應訊;檢察官懷疑是否有更高層的官員涉案。而台北地方法院28日重開羈押庭,黃錫薰、昭淩公司員工李媺交保裁定撤銷,黃、李兩人羈押、禁見。

另陳智盛簽辦新生高工程預算公文,相關公文必須層報上級,不排除有高官指示交辦。檢調指出,陳智盛2008年4月8日才調任新工處維護工程科科長,才上任3天的他,不可能自行決定新生高架橋工程的標價,懷疑幕後有高層指示交辦。

前處長收押 案情升高

北檢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7日兵分27路搜索,並約談黃錫薰等人,檢察官訊後聲押黃錫薰、李媺、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3人,台北地院審理後,僅裁准陳智盛羈押禁見,黃、李分以新台幣50萬(1.59萬美元)、30萬元(9,562美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檢調發現,陳智盛在經辦新生高工程時,曾親自帶昭淩的李媺到黃錫薰的辦公室,交換意見,且承辦人及股長都指證黃錫薰對以三家廠商平均價作標案金額一事知情,並責難承辦人不配合辦理。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證據到哪就辦到哪,全案交由司法單位調查;新生高弊案先前北院裁准收押前新工處科長陳智盛,黃李媺得以交保獲釋,但重開羈押庭後會不會有變數?新生高弊案這把火還會怎麼燒?就看檢方的調查結果了。

圖利特定廠商

台北地院審理新生高架橋弊案發現,得標廠商昭淩公司替市府編「工程預算書」,且新生高三項工程中,僅昭淩得標的「新生高改善工程」有提高預算,且明顯浮報,其中杜鵑花有廠商報價每株50元,但最後卻是以343元決標,檢方指出,台北市政府涉嫌圖利特定廠商。

台北地院28日更裁後,將北市府前新工處長黃錫薰、昭淩公司承辦人李媺收押禁見。裁定書指出,全案是「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合併採購標案,共有三項標案,昭淩公司得標「新生高改善工程」,工程款原僅16億餘元(5,100萬美元),最後則以19億餘元(6,056萬美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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