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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抽驗涼麵 2成6不合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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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北縣衛生局為確保縣民購買涼麵衛生與安全,8月份針對轄內便利超商、量販店、攤商等處抽驗43件涼麵,檢驗項目為一般衛生標準(生菌數:每公克中生菌菌數10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每公克中大腸桿菌群最確數1,000以下、大腸桿菌:陰性),檢驗結果計有11件不合格,8件生菌數超出限量、3件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量,不合格比率25.6%。

針對不合格的11家涼麵製造業者,除立即通知請其下架外,北縣衛生局依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期屆將再前往進行複檢抽驗,如結果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

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數值係為產品之衛生指標,如超過規定限量值,則代表飲食物品遭受汙染,其原因可能為水質不良、製造場所衛生欠佳、成品儲存不妥、員工個人衛生不良、食物盛裝容器洗滌不潔等所致。

製程一旦遭受汙染,易造成微生物繁殖,加速食物變質,一旦食用,可能會造成腸胃道不適而引發腹瀉、腹痛等症狀。故對於一般的即時食品(民眾購買該食品後不需再加以清洗、去皮、加熱或烹煮即可食用)其製造過程、保存的環境及保存的溫度(冷藏保存於 7℃ 以下)是很重要的一環。

北縣衛生局除提醒業者應加強衛生自主管理,如工作人員、製作或販售場所環境、容器設備、原物料品質衛生等。並預計於99年9月20日辦理製造販售涼麵食品業者衛生講習(有意參加業者,逕洽北縣衛生局聯絡人:鄭小姐;聯絡電話:22577155分機1338),輔導業者對於食品製程及操作之衛生觀念,以符合食品衛生相關規定;另外,呼籲民眾購買涼麵應盡量選購具有信譽的店家及包裝完整的麵食製品,或是儲存於冷藏設備的涼麵,並於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如不立即食用,應盡速放入冰箱,避免夏日高溫造成微生物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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