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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道客運爭路權 批法令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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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國道客運自民國85年陸續開放營運後,競爭進入白熱化階段,有8家業者聯合抗議,現行運輸法令,並未隨環境變遷做適度修改,導致制度不合時宜過於僵化,質疑政府長期獨厚國光及統聯客運等特定業者壟斷國道路權,要求修法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提升營運效益與服務品質。

8家國道客運業者包含:和欣、尊龍、中南、豪泰、皇家、仁友、中鹿、濱海客運等,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現有運輸法令及相關審議機制欠缺彈性、競爭能力,被既得利益者,以不理性方式干預主管機關審議,藉機排擠。

和欣客運董事長梁樾指出,現行法令規定,汽車客運業依營運路線許可證核定的路線起點、經過地點、終點、里程行駛,造成無法售票、無人上下車路段,業者還是要上下交流道空駛。

中南、豪泰客運紛紛表示,國光、統聯、阿羅哈這3家業者掌握80%台灣西部國道客運市場,認為擁有路權,意即優先權;業者如果想要停駛、減班或申請新路線,統聯總比其他家優先通過,交通部在這種優先權認知之下,當其他業者有任何變更權益與做法時,這3家就聯合起來抗爭反對,希望交通部提供公平競爭營運發展環境。

一般5年發一次許可證,統聯客運28條路線許可證長達30年,和欣客運執行董事沈添財要求,交通部應檢討不合理的審議制度,許可一律改為8年或10年,期限一到即重新審議,才能保障品質與乘客安全。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邱基峻表示,過去時空背景下取得用路權的業者,在現有交通運輸法令之下,彷彿得到一個護身符,不管經營如何,服務品質是否完善,都無法檢核;造成別的業者進不來,也無有效監督機制可以制衡與要求。

關於特權之說,交通部公路總局回應,絕無獨厚特定業者,統聯客運28條路線有30年營運許可,是過去省府時代合法許可,所以不能溯及既往而取消,但每年都會辦理評鑑,若品質不佳,新申請路線核可將會有所限制。◇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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