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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宰活禽 台民團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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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民國99年3月26日農委會重新公告開放零售市場及攤販,只要經縣市政府列管登記,即可屠宰活禽,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師生與動物社會研究會15日赴農委會陳情,呼籲持續禁止在傳統市場宰殺活禽。

民國95年初,H5N1禽流感疫情在國際間迅速蔓延,為防範台灣疫情發生,當時政府宣布:97年4月起全面禁止傳統市場宰殺家禽。不過97年4月1日,農委會以配套措施不足為由,將執行日期延後2年;去年3月26日政策實施在即,農委會臨時喊停。對此,陳情民眾認為,農委會這項做法違反多項法令。

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呼籲,農委會應將行政訴訟法保障的公民訴訟權納入畜牧法及動物保護法,以利公民參與,並撤銷違法政策,不然將至立法院遊說立委提案修法。台灣邏輯司法網負責人、美國密蘇里州律師田蒙潔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牴觸法律的公告應屬無效,廢止傳統市場全面禁宰活禽的公告應無效。

農委會防檢局強調,政策轉變是考量傳統市場屠宰文化不易改變、評估禽流感疫情趨緩、美國紐約及洛杉磯列管的市場也允許活宰等因素,所以有其合理性。至於動保團體的訴求,防檢局表示會在1個月內提出書面回應。◇

(責任編輯:趙菱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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