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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控工程損屋 台電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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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9日電)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今天說,泰山變電所蓋在山腳活動斷層上,造成居民房屋傾斜,工程應撤銷。台電說,曾做鑑定和會勘,無法直接指出這些問題是因工程造成。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泰山反變電所自救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控民國92年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山變電所的工程,造成附近民房傾斜損壞、路面坍塌。

陳椒華說,依經濟部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活動斷層線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物。且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資料,五股及泰山明志路三段都發現有山腳活動斷層,因此推斷斷層也經過變電所。

反泰山變電所自救會會長張月桃說,依他們找人鑑定結果,房子短短數月就多傾斜3公分,他們擔心房子什麼時候會倒,政府應替人民主持公道。

中央地質調查所科長盧詩丁表示,目前只能確定斷層確實在附近,無法證實是否真的通過變電所,按規定是開發業主要調查。

台電北區施工處課長蔡英聖說,泰山變電所並非新建,92年是進行改建工程,將原有的屋外變電所改為屋內變電所,並增加供電容量。附近居民反映施工造成路面坍塌、房屋損壞,台電做了4次鑑定,也由第三公正單位辦理現場會勘,提出鑑定報告,都無法直接指出這些問題是因工程造成。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說,既然經濟部有規定活動斷層線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物,應依法論法,請台電鑑定斷層是否經過變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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